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6-40歲

試用期遭延長,離職預告規則期是否比照延長?

想請問因某些原因被目前公司延長試用期一個月,也就是從原本的三個月變為四個月,在延長的期間是否離職需要依照三個月到半年在職規則的十天預告期,或是在試用期期間不需預告呢?

回答 5觀看 1385
回答 5

1.您的問題應該是考慮離職,但卡在不清楚公司現有的離職規定。
2.延長試用期情況通常會受到公司內部考量和就業服務相關法令的規範。
3.若您因故有離職考量且確定會離職,會建議先查詢公司相關規章或,若還是不清楚可直接詢問人事部門,是最準確的。

2人拍手・

提問者您好:
離職預告期在勞基法規有相關的法條依據,也是公司行號遵循的依據,請您直接向公司人資部門詢問離職預告期的日數如何計算是較妥善的處理方式。
以上意見提供。

1人拍手・

您好,「不用預告期不等於不用預告」,一般來說未滿3個月不需預告期,但要看是否有勞動契約或是相關規定,延長試用期的時間是合法的,但必須要有依據,並且清楚明白告知。

1人拍手・

這個問題分兩個層面

1.試用期約定:有關試用期是屬於公司與個人的約定,勞基法沒有說不可以約,但仍要遵守勞基法規範,不管有沒有通過試用期,都要符合法令。

2.資遣規定:勞基法規定,任職期滿三個月,資遣預告為10天,換句話說,如果你是1/1到職,在3/31前,公司可不經預告,以相關合法理由資遣你,但仍需要支付資遣費,給非自願離職證明、向政府通報...等。

a.3/31前未滿三個月不用預告
b.4/1起滿足三個月條件要10天預告
c.次年4/1起滿足一年條件要20天預告
d.滿3年4/1起滿足三年條件要30天預告

1人拍手・

受薪者沒有試用期這件事。人家唬弄你。公司要搞掉你,隨時找個藉口就好了。
但畢竟公司需要員工,不會沒理由趕人走。
別在意他們說的外交辭令,把自己當成正職員工。反正有最低工資領。
通常公司會先找新人進來,然後打電話叫你停職不用上班,下個月來領錢。

問題沒被解決嗎?邀請GIVER來回答!
找不到想看的內容嗎?

大家都在搜

發問
發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