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離職婚假】年資半年提離職婚假可以用完嗎
目前在職半年以上未滿一年,週休六日紅字,系屬一般會計
有想離職的念頭,但2/22又要去登記
有與主管請到2/22婚假,告知再補上登記等相關證明即可
還有2天特休未使用
若想提3/12離職
剩餘婚假使用於2/29、3/1、3/4~3/8,共7天
特休3/11、3/12
最後工作日為2/27
離職日為3/12
是否有所不妥?,若被拒絕請休婚假而提前離職 是否只能循勞基法檢舉了?
還是我應該分批用完婚假再安排離職比較好呢?
雖然離職預告期是10天,但我可以更提前來預告嗎?
回答 2 則
您好,
您計畫的休假理論上是沒問題的,但建議事前與雇主溝通,特別是離職可以先行提出,以免有工作交接的問題。若雇主不同意您的休假,您當然可以向勞工局提出檢舉,但有可能會影響您下一份工作,因為新的雇主通常會詢問原雇主您的職場表現。
1人拍手
您好:
因員工到職時勞雇關係已成立,所以就算剛到職,只要有結婚事實就可以申請婚假,雇主也應依法給假、不得拒絕。
所以你在離職之前,是可以申請的喔!
只不過每間公司認定的結婚事實不一樣,有些是提供結婚登記、辦喜宴請帖等等,就依照各自的公司提供給人資就好。
另外,每間公司也不一定,有些公司結婚福委會是會給禮金的,這塊也可以詢問看看人資喔!
關於離職的部分,員工預告公司,只是道德上,法令不會處罰。
只有被公司資遣,公司一定要給預告期。
所以你即使提了離職,還要休婚假也是可以的,
不過會建議 為了未來好相見,還是跟主管討論好離職交接內容跟離職時間比較好一點。
祝你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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