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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2018/6/10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面試通知錄取,隔2天卻說對不起?

原本錄取我的公司,隔2天卻說無法錄取,但原公司我已經提離職,我該怎麼辦,有什麼權利義務可以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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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契約的成立要件只要勞雇雙方對於工作內容及薪資意思表示一致,契約即已成立生效,勞工是否確實開始提供勞務則在所不問,故勞工於接獲公司的錄取通知(要約),勞工亦給予肯定的答覆(承諾)」,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契約即告成立。若公司無故反悔,希望雙方的勞動契約不要履行,此行為顯已構成違約。勞工可要求公司履行契約,或主張其因公司違約而受有損害,要求公司負擔相關之賠償責任。

您的效率實在是太快了無縫接軌造成現在的窘境,其實大家對於率取有很多不同的解讀,只能說千萬不要相信郵件口頭的soft commitment,白紙黑字聘僱合約才是最有保障最實際的東西.把這當成學習的一課,您可以盤點心中想法規劃如何處理,我相信您已經有嘗試跟人力部門聯繫或是做出其他努力,但是除了這些外您是否還有其他想法呢?有時候真正的問題不是表面上的.有認識的朋友有被通知錄取也準備好多資料on board要使用的,前三天凌晨收到通知被發卡一切化成泡影,很無奈畢竟我們都幫他慶祝了!後來他不停回想才吐出一個尷尬事實,原來他的資料有些可能被質疑不正確的地方,也可能推薦人或是同業的人在敏感時間點給予不好的評價,但是遇到了就要處理他還是很勇敢的聯絡人資去問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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