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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2018/7/4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6-40歲

一定要在勞資會議中約定員工加班程序嗎?

公司的加班程序或規定,有一定要在勞資會議中列為討論事項嗎?若是列為報告事項,是否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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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欲實施加班制度,應依【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規定,經勞資會議同意始得實施。如果 貴公司希望針對加班之認定與申請程序訂定標準,建議制定假勤管理辦法公告周知。又如果希望假勤管理按辦法藉由勞資會議形成共識,建議列為討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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