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1-25歲

不想配合公司的假日活動

目前工作滿一年多,因為這個工作的性質就是會需要員工時不時在假日、非上班時間去做招生業務或提升公司形象的事,例如假日發傳單。
最近一次是老闆辦活動,卻要全體員工在周日坐兩個小時的車到外縣市幫忙,並且所有動用到非上班時間的活動都不算加班費,只有補休。
向上級提出後也只得到這是我們這一行的常態,其他同事都有配合。
請問只有我不想配合公司活動嗎?用這個理由提出離職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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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9

您好,我覺得可以分(法務、實務)二個層面來看!
法務層面:建議據理力爭,補休或換加班費是可以由員工選擇的,勇敢地跟主管/老闆提出,如果持續以(行業常態)回覆你,就讓他們吃勞動部的鐵拳,申訴電話打下去!

實務層面:換補休也不錯,反正沒被吃掉就好(這也是我個人的想法)!每個行業都有辛苦之處,加班/出差/參與公司活動都是必然的發生,只有頻率高低之分而已,我們當然有權利選擇不配合或參與,但…在企業裡願意配合的員工為何仍佔多數?我相信大家都有自己的想法,可以另闢題目再來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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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你的問題,我的建議如下,你參考看看。
Q1. 請問只有我認為自己應該配合公司嗎?
你不孤單,我也覺得應該配合公司!我的出發點為(食君之祿擔君之憂),公司提供我薪水,我提供專業,各取所需且理所當然!於職涯中,配合公司政策、達成營運目標,也是工作的基本觀念吧。

Q2用這個理由提出離職合理嗎?
離職原因千百種,但 馬雲歸納了2點「錢,沒給到位;心,委屈了」。我認為你屬於不適應公司文化(心委屈了),不用害怕理由是否合理,建議直接跟主管/老闆提出離職的想法,祝福彼此有更好的發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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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如有不清楚的地方,歡迎再提出討論,祝 職涯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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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會建議 騎驢找馬,找到下一家再走。

假設 您找了一圈,發現老闆在唬爛,根本就有其他家不用假日工作的,那當然就開開心心地離開。

假設 您找了一圈,發現真的如同老闆說的,真的這一行的常態就是這樣,那您要考慮的是
轉換行業職務,發誓再也不要在週末免費加班
找其他家可能有加班費或其他補助的
跟現在的公司申請補休,讓自己心理平衡一點
那不管是哪一種,轉換需要時間,需要一點機運找到其他機會,有一份工作才能安心慢慢地找,所以不要衝動離職。

Q:請問只有我不想配合公司活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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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想不想,跟您也沒關係吧~~
您確定自己不想配合公司活動,那就是不想,大家都配合,您不配合就是找到其他條件更好的地方趕快離開。
在這邊跟大家一起演出『我好喜歡假日郊遊+發傳單』,內心還是不快樂啊。

Q:用這個理由提出離職合理嗎?
-->
離職理由沒有什麼合理不合理,公司勞動契約不是賣身,公司不需要您同意就可以資遣解除合約,您也可以不需要提出什麼有意義的理由就離職,我們通常會是在找到下一家條件更好的工作之後,離職單寫 『因為個人生涯規劃因素離職』。

以上,提供您參考

我想問問~你在面試時知道這件事嗎?
如果在面試有談到這樣的活動需要配合透過補休制度調整休假
在到職前是否有談過這樣的配合嗎?

不是要幫老闆說話,而是這過程中我想知道這些假日的招生業務或是提升公司形象的活動,是為了讓大家都可以準時領到薪水還是老闆的個人成就感?

# 如果真的接受不了,就是換工作。#

只是,我想進一步聊聊
是因為在面試實沒有講清楚,還是你覺得做這件事情有些排斥?
我待過學校也做過文教補習班,要做一些活動吸引家長或是學生無非就是假日或是晚上。因為正常時間他們都在上班上學,只能安排在假日。

你想要的假日休假,有跟朋友家人一樣的休息時間,可以安排共同的活動。
還是,平日有些補休。可以不用請假去一些自己想要去的地方做想做的事情,不用擠假日人潮。
這只是一念之差。
重要的是你想要甚麼?
(提醒:加班費不會讓自己變有錢,找一個比現在底薪高的工作,才是"能力"變現的常規。加班費~只是一時的!有些情況下會寧願休假,也不要加班費。)

1 提問者不滿公司的假日活動安排,因工作性質需要員工時常在假日進行招生業務或提升公司形象,例如在周日外縣市參與活動,並不獲得加班費,僅能獲得補休。
2 首先,明確表達您的立場和需求,以尊重自己的工作權益。與上級溝通時,以事實和客觀的方式闡述,提出您的顧慮和不滿。
3 了解其他同事是否也有相同的感受,如果是,可團結共同表達訴求,增加影響力。
4 若公司無法提供合理的解決方案,且不願配合公司活動影響您的工作和生活平衡,提出離職並非不合理。但應謹慎考慮離職對您未來發展的影響,並確保有妥善的後續計劃。
5 在考慮離職前,建議先尋找其他解決方案,例如提出彈性工時或加班費補償等,以解決目前的困擾。
6 若離職為最終選擇,則應提前準備好相應的工作應徵和面試準備,以確保順利轉換到下一份工作。這是與公司文化不適應,離開也是選項。
7 祝福您能夠找到一份符合期待、能夠平衡工作和生活的工作,並取得更好的職涯發展。

您好

不想配合公司的假日活動,是所有的假日活動都不想配合?或是那些特殊假日才不想配合呢?
假如非假日上班,公司可以讓員工選擇加班費或補休,對於您配合公司假日活動,會有那些影響?
不想配合公司的假日活動,對您在公司會有那些影響?
過去有沒有假日需要配合公司做活動,而您並沒有不想配合的時候,而您是如何調整的?

個人的職涯自我評估VIPS:
V:價值觀,您重視什麼,什麼事是您在意的?如果您重視的事、在意的事,不盡如您意時,您會如何?
I:興趣,您對什麼事有興趣?做這件事會讓您感到開心、有成就感。
P:人格特質,您是什麼性格、具備那些特質?這些特質能協助您完成那些事?
S:技能,您有什麼能力?您能做什麼?什麼事是您擅長的?

我猜您也許是在補教業工作,這個行業原則上多半不是朝九晚五,見紅即休。
我給您的建議是,您先釐清自己的價值觀,了解自己重視什麼?再乎什麼?如果沒有了,對您會有那些影響?
當您愈了解自己,就能為自己做最好的選擇。以上提供您參考,謝謝。

您好
幾個面相提供你參考.
1.只要是公司支配的時間 ,都應要算工資 ,你所敘述的狀況已經是違法 ,如果你不希望你權益受損 ,可以檢附相關證據去檢舉 ,也不要讓後面的人繼續受害.
2.法規只是基本的 ,如果公司的獲利要建立在凹大家加班不領加班費 ,又或是靠情緒嘞鎖(你不配合就是不合群)...,這種不正當的公司會有多好的發展或是有多好福利 ,我想也是可議的 ,自己要有所打算是否要將自己的青春一起撩下去.
3.其他人都沒反彈? ,所以大家都默默承受 ,不要當特立獨行的人 ,聯合志同道合的人去反應 ,沒有回應或反應無效 ,那大家還是要依法來做.(公司應該也是依法來要求你們不是嗎?)
4.你要提離開用什麼理由都可以 ,另有生涯規劃 /朋友介紹新工作 /想再去其他產業學習...,要離開的理由百百種 ,自己找個合理的說法就好 ,當然 ,我也看過有人在離職單上寫 ,因公司哪裡不合理(升遷) ,所以離職 ,又或是公司哪裡不合法 ,所以離職 ,要這樣寫 ,也是你的權益 ,但都走到最後一步了 ,不管爽或不爽 ,高興或不高興 ,都已經過去了 ,要不要弄到魚死網破 ,那也是看你自己 ,個人是覺得 ,與其還在糾結 ,倒不如就放下 ,漂漂亮亮的離開 ,,雖然做不成朋友 ,但也不要變成敵人 ,是吧 .應該把自己的精力和努力放在下一個職場上.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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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公司明顯在凹員工,不但不給加班費,到外縣市的車資可能也沒有補貼[?]還有支援的工作是你的工作範圍內嗎?如果不是就更扯,既然你已經要離職,我覺得可以去檢舉,離職的理由可以用另外有生涯規劃,或是其他的,免得被對號入座。

其他的人默不作聲也是可以理解,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你不知道他們是不是已經另外尋找出路。

您好:
職場本就如此,整體看來是任務指派的「時間」與「技巧」的溝通問題。
先說假日加班,只要符合一例一休即可,雙周、八周變形工時第七天都是例假日,四周則是勞工每2週應有2個例假日,有興趣可參照勞動部「工時制度及工作彈性化措施介紹」
 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166/28218/28220/32907/
惟這前提是要經過「勞資會議通過」的。
再者,假日出勤所涉及「延長工時」,也就是加班,您們的狀況自當不能是例假日,但休息日是可以的,只是法規上來說,應為勞資協商徵得勞工同意而為之,事實上很多都不是如此對吧!不過,依您所提有給補假,就是公司技術操作上應該要更圓滑些,依勞基法第24條,延長工時是給加班費的,經勞工同意可以採補休,而不應為雇主指定。可以在檢討年度行事曆時,就應該要納入調整就沒事了!雖然感覺都是後話,這是公司經驗積累能夠得以配合的。
至於是否不適應產業生態,這要看您的狀況,我相信一定不只有這個問題,職場本就有許多彼此包容的概念,但絕非情緒勒索使然,再想想自己所面對的狀況,轉職是選項,轉哪裡呢?合適嗎?有符合興趣的嗎?都是問項,建議冷靜下來好好斟酌面對再決定為宜。
以上供參。祝您順心!

如果合法 但你覺得不合理

你可選擇離開

如果不合法 你也覺得不合理

那就更應該果斷離開~

現在是每個人都可以有選擇的機會與權利

這件事 你應該心理早有答案

既然決定了 就去做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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