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員工補辦離職手續回程時發生意外是否算職災?
當員工在週末的時候提出離職,周一再到辦公室補辦離職手續。
因勞保周末可以追溯,若公司幫他退保退在周末,但員工在辦完手續回程時發生意外是否算職災。
您好,我是Leal,
我將以獵才單位的角度為您分析及說明。
根據台灣的勞動法和相關規定,針對員工在辦理離職手續過程中發生的意外,是否算職業災害需要考量以下幾個因素:
1. 離職時間點和保險狀況
離職時間點:週末提出離職,週一再到辦公室補辦離職手續。如果公司已經在週末為員工辦理了退保手續,則員工週一辦理離職手續時,已經不在勞保覆蓋範圍內。
勞保追溯:雖然勞保可以追溯,但這通常是針對正常工作日的保險繳納情況。如果公司確實在週末已經辦理退保,則週一的事故可能不會被視為職災。
2. 辦理離職手續的性質
辦理離職手續的必要性:如果員工是依公司要求前來辦理離職手續,這被視為工作相關行為。
工作相關性:回程時發生的意外是否屬於因工作原因而發生的事件。
3. 法律解釋和勞動部門的裁定
勞基法和勞保條例:根據《勞動基準法》和《勞工保險條例》,職災通常是指員工在工作場所或從事工作相關活動時發生的事故。
個案判斷:具體案例的判定可能需要由勞動部門或相關法律機構進行裁定。
綜合考慮
根據上述分析,關鍵在於:
公司在週末是否已辦理了退保手續。
員工週一辦理離職手續是否被視為工作相關活動。
若公司在週末已辦理退保手續,則週一辦理離職手續時發生的意外可能不會被視為職災,因為此時員工已不在勞保覆蓋範圍內。而具體的判定可能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和相關部門的裁定來決定。
建議你可以諮詢勞動部門或法律專家,獲取更準確的法律意見和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