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1-25歲
案主因為看我們剛畢業就處處找麻煩、扣我薪水,該怎麼辦?
我是今年剛畢業的新鮮人
之前是就讀廣電系的學生
因為還在等當兵
所以目前就是接案做一些片場助理的工作
前陣子幫認識的學長去拍一支片
那時是擔任收音的職務
當天的狀況很多,導致有些聲音收的沒有那麼好
我也有向導演反應,希望有再收一顆的機會
但他們的回覆就是說這個聲音之後不會用,只是當參考而已
所以不必重錄
我認為我當天已經盡力去做到我能做的最好了
遇到的狀況也都有向上反應
只是他們很明顯就沒有很在意我們組的狀況
所以後來就想說為了流程順利先這樣吧
結果工作結束後的幾天
收到學長的關切電話
說是導演回去剪輯時非常不開心
因為我收的聲音都不能用、不知道發我來幹嘛等等等的難聽話
重點是他們還因此要扣我薪水
說我要負起責任 所以要扣兩成的薪水
我整個委屈到不行!
要求重聽素材他們也說沒有時間、不必
我根本無從確認他們說的話是否為真
遇到這樣的狀況我就只能認賠嗎?如果一直去追根究柢的話會不會在這個圈子被排擠?
請大家幫幫我這個菜鳥新鮮人,謝謝!
看完之後,了解了你的狀況。首先,我還是要鼓勵你,多去參加現場的工作,不管是實習、臨時雇用的約聘,還是在劇組中任職,這都會增加你實際的現場工作經驗。這對於在我們這個行業中發展,是很必要的,也是很重要的經歷。
而且我必須要跟你說,這不是我們從事影片製作這個行業,才會遇到的狀態。欺生,是本來就在哪個行業都可能會發生的問題,這是人員素質的問題。在其他行業裡邊,一定也會發生。所以這是一個社會化的過程,但是當然是不可以被接受的狀態。一個會欺生、欺負弱小、會欺負經驗值低的人,對方今天就算是換工作去當銀行員、公務員,他也還是會欺負新來的。但在一個文明、進步的已開發國家,是不應該發生這樣的狀況。我一定要跟你說,當你後來已經是一個有工作經歷、經驗的人,一定要幫助新進的工作人員。不是為了要顯示自己道德標準高而已,最主要的,是避免行業裡邊造成逆向淘汰,使得想要進入這個行業裡邊的人才越來越少。你說的這些都是不應該發生的。所以希望你自己記得這個教訓,同時提醒自己,也不要這樣對待學弟、學妹。我必須殘忍地說,在學長、學弟制最嚴格的國家,就是我曾經歷的日本的環境中,學長是凶悍的、師父是嚴格的,但是他們相對的一定是最照顧你的人。我曾經被感動到涕泗橫流呢,這是另話了。總之,發生在你身上的,是不正常的現象。不是我們這個工作中的常態。你也不應該認定它是常態。
再來,講些救濟的手段。我知道台灣「工會」的觀念還很淺,大家都不重視。但是「工會」的觀念,向來都是從「自由工作者」開始的。最早的行會、公會及工會,都是從自己有專業能力的自營業者、專業工作者開始的。我們影片製作的工作就是這樣的組合。消極地它可以避免一些現場職業災害,積極地它可以幫會員爭取利益,改善工作環境。這我相信大部分的台灣人都不在乎,但是因為我們的工作很國際化,所以其實這是有必要去關心跟加入的。如果你有關心,大約在幾個月前,我們行業裡邊才發生了犧牲兩個工作人員的「神仙谷事件」。有興趣可以去google一下,並且深思一下事件的由來及原因。後來很多事情,都是「工會」主動地發動法律行為及支援(在罹難家屬的同意下),並且對資方爭取權益。台灣是應該要改變的。可以從每個人,從每個新進人員的觀念轉變開始。
另外因為你是社會新鮮人,我就必須幫你建立一個很重要的觀念:一定要簽合約。這樣就會把大家、雙方的責任義務弄清楚。萬一發生什麼事情,大家就按照合約、法律來進行,根本不用擔心有什麼大家傷和氣的狀態,並且釐清大家應該遵守的規範。誰對、誰錯不一定是追求的目標,更重要的事情是要透過這樣的溝通,保護弱者,整理業界環境,汰除不良的業者。所以當完兵之後,正式進入到我們社會中工作,千萬要記得這件事情。同時當自己可以提供工作給別人的時候,也記得要相對地提供合約,讓雙方簽署跟遵守。這是一個社會人、成年人,一個專業工作者,一個想要走向國際市場的專業人員,應該要有的基本態度跟認知。
所以你說出的狀態,已經不是「以前都這樣,所以現在就也這樣」的故步自封的心態可以蒙混過關,應該用更積極的「我們怎樣可以更進步,我們可以怎樣符合國際標準」來思考。這也是我前面說的,我認為這是不應該發生的狀況的原因。所以有以上的委屈,如果你真的覺得不應該這樣發生,真的歡迎到台北市勞工局去尋求幫助,或是在那之前,先到我們行業的相關工會去諮詢,他們都有法律顧問(通常是非常厲害的律師),可以幫你解決疑問。
這樣你就應該明白,我們變成社會人,變成專業的影片製作人員之後,跟其他行業一樣,我們也有法律、也有人際關係…通通都是你現在要開始學習的。這些在學校中都很難接觸到。
1 新鮮人 之前是就讀廣電系的學生 因為還在等當兵 所以目前就是接案做一些片場助理的工作 前陣子幫認識的學長去拍一支片 那時是擔任收音的職務 當天的狀況很多,導致有些聲音收的沒有那麼好 我也有向導演反應。
2 擔任收音的職務,工作任務收音,但狀況很多導致有些聲音收的沒有那麼好,工作有瑕疵,是事實。
3 要扣兩成的薪水,工作有瑕疵,領八成薪水,等當兵接案兼職,是職場經驗,兩成的薪水若學到在狀況很多,還能完整收音,這學費值得。
4 整個委屈到不行,以後進職場尚有長遠的路要走,怎麼在困難的環境,達成任務,而非委屈難以接受,就看兩成的學費花在哪。
5 祝福您。
您好,
「哪種工作不委屈」, 「很多人都很想換工作」。
建議擦乾眼淚,挽起袖子,跌倒了再爬起來,把這一次的經驗,當作下一次成長的養份,這樣很快會把兩成,甚至四成賺回來, 加油?!
把這一次事件的過程紀錄清楚,
(以後需要解釋說明的時候,自己就有紀錄,就知道該怎麼說...)
最少最少 要讓引薦的學長知道事實詳情...
當面跟學長說明清楚(用說的 )
...
各種業界 本來 就有很多很多 黑心 仗勢欺人 陷害 之類的事情,
...
把不好的經驗 舉一反三...以後就知道要事事小心,
能保護自己,也保護其他善良的人...
在傳播業工作中,每個環節技術職務都是一個崗位。收音更是重要,是就事論事的責任制。如果發現了問題,技術負責人提出, 導演是必須尊重的。沒有提出,當然要自己負責。如果提出了,導演說沒關係,後來把責任推給你,是他人品不好,你還是有一半責任。因為你"沒有堅持要當場改善"。提出而被忽略,當場就要留下證據,書面簽字,在影帶盒子上寫下: 注意第x段"收音品質不良"。請主管簽字或是找第三人或製作負責人做見証,確認他們同意接受。
別以為製作團隊是導演、製作老闆最大。他們只是對"藝術感覺上"負責,凡設備、燈光、機具、麥克、配音、道具、服裝、美工、佈景都要"各司其職。每個職務負責人都要負責監督好品質和正確度。不能出錯。像站衛兵一樣,責任在身,監督到底。站衛兵時連指揮官違規出入都不行。
你提出,主管不聽,你可以直接"叫停""NG""重來"。不要想"我說了他不聽就算了"。這些專業技術職務都有權利要求"重來"。 因為只要一個環節出錯,整體製作成本損失會很高,甚至無法交片。身為新人而能夠挺身負責,要求完美,雖然得罪人,以後卻會受重視。
相反的,你被冤枉的話,不必吵鬧,但必須冷靜直說。跟他們對質。並且要堅持拒絕被扣薪水,否則就要提告。寧願不幹了,也要證明自己的清白。沒有所謂"以後不好混"的問題。因為委曲求全的話,反會讓自己被屈辱、輕視,也會造成團隊主管不尊重你的專業,你讓他,反而會害他。
如果我是軍隊指揮官,一定重視負責認真的衛兵。才能打仗。要是衛兵看見敵人來,班長還說沒關係,全連就死定了,最後倒楣的是衛兵。如果整個團隊都學會尊重專業崗位,工作才會成功。剛入社會就業,就要學習做監守崗位、當仁不讓的正直人。不做乖乖牌。在這個行業中,"NG"是必然,"大概沒關係"是毒藥。哈。
你好:
你的問題,可朝二個面向去思考與執行,提供給你參考:
一、職場上遇到不公不義,無理違法的雇主到處有,這社會是殘酷、現實的,這次單一事件被減扣的工資金額如果不高,當作補習費。爾後接案之前,問清楚雇主的需求、對品質的要求、勞動條件,白紙黑字寫起來,保障自己的權益。大家好聚好散,誰都不虧欠誰。對於你所描述的那位導演,個人淺見,其專業素養落低,沒經驗、沒誠信、沒肩膀,以後別再合作!被減扣兩成的工資,當成封口費,補習費,以你目前的年紀,可以在拍攝現場注意到那麼多細節及專業問題,你很棒!別拿別人的錯誤懲罰自己,Boom man是很辛苦的工作,你願意接,很棒!
二、捍衛權益,但必須懂相關法條,即便工資全額拿到,但後續可能產生的影響,你是否能夠承擔?
以下是對你有利的法條:我國《勞動基準法》為規定勞動條件的最低標準,是《公法》具有強制性,只要所屬的行業或工作適用勞動基準法,無論是打工、兼差、部分工時,都能獲得《勞動基準法》的保障。勞資雙方就勞工的工作內容與雇主所提供的工資都表示同意(只要口頭承諾即成立),勞動契約就已經成立、生效。
★雇主(資方、主管、主事者)能否預扣工資?
工資,除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外,雇主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勞基法第22條第2項規定)若違反者,依《勞動基準法》第79條1項1款,可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資方最後還是沒有全額直接給付工資給勞工,怎解?
1.送對方『存證信函』,簡明事件經過,你的請求(主張),限期內完成。
2.對方依然不甩你,上網至這件事情發生所在地的市政府網站(如果拍攝地點在台北市,就上臺北市單一申訴窗口網站,線上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你必須舉證,當初雙方約定好的勞動條件、勞動契約、工資,你要請求的工資金額?選擇一民間調解機構當任調解人,文件備齊後送出,如案件成立(證據都備齊),二週內,你會接到調解單位的開會通知,屆時前往參加勞資調解會議。
三、結論:不管你選擇那個方案,藝能界、演藝娛樂圈的工作非常辛苦,尤其是新人,剛入行只能當跑腿打雜的小弟、或是屎缺,因為你還年輕,對這種不公平的事情,肯定義憤填膺,氣集敗壞,建議多提昇本事,收斂脾氣,往後的路,還長著呢!
續上。
另外,你擔心被排擠,這樣的顧慮,我覺得是沒有必要的。我覺得你在現場的反應跟處置都是正確的。相對的,我反而對於你的長官們,充滿疑惑。所以撇開你自己技術層面的問題,他們當下的反應我實在無法理解。事後的,我更覺得奇特。我們的環境沒有惡劣到你被剝削,然後我們還要幫那些「壞人」,其實沒有這樣喔。按照規矩,老老實實做事的人,真的還是大有人在。所以你多慮了。而且你還年輕,說得露骨一點,還沒有到被人家真的在乎,當做敵人的時候。所以在職場中會爭取自己該有的權利,也是應該的,也是一種學習。
你有提到你自己的委屈,我前面也講了可以面對的方式。還有你應該學習到正式的工作流程之外,更重要的,是你今後應該從面臨過這個事件後,思考你自己應該有的作法。消極的,是以後不要跟這樣的惡劣的團隊一起工作,趨吉避凶,這是人類的天性;但是更積極的,是了解自己跟社會的關係,自己跟工作的關係,要如何健康地建立(我前面有提過『法律』),努力地培養自己的專門技術並研究,然後也要找一批志同道合的好朋友建立健康、善良的人際關係,成為夥伴,互相照顧;等到自己成長了、成熟了,也不要忘記提攜、照顧新進。這是最好的、最讓人愉快的職涯生活。所以到那時,即便只是給很好的意見給菜鳥,也對整體大環境是一種幫助呀。
歡迎隨時提問。
我有一次坐計程車, 要求司機趕時間,叫他繞走單行道比較快,他說不幹就不幹。我們看你的遭遇:
"那時是擔任收音的職務" ....這職務就是"責任"。像守崗哨的憲兵,像飛行員,
像開莒光號火車的司機.....你說不行就要停住。你說......當天的狀況很多,"導致有些聲音收的沒有那麼好" ....沒有堅持崗位,解決問題,當然就會害到你。
你報告了,他不聽,後來變成你倒楣,可見,你當時應該堅持。不論上級是否推諉責任,事情壞了就是壞了。倒楣的一定是守門的。這種"職務",不是編導說了算,是你說了算,而你是為了大家好。導演不是技術專家。你才是。當時收音不好,你就必須堅持到底。寧可要求改善,重錄。否則要堅持停工。
大聲告訴導演" 我說不行就是不行, 當參考音也不行" ,他說如果不好他負責...也不行。不准他錄下去。到改善為止。因為你是要把 "工作成果"達成。不是來替他個人服務的。布景師、攝影師、燈光師、服裝師、化妝師..都要有這"據理力爭" 和 "叫停" 的膽識。否則,為什麼叫做"師"? 不敢糾正錯誤的技師,跟怕事、不敢開槍的衛兵,有何不同?
你看什麼金鐘獎、金馬獎、金像獎,為什麼都有技術人員大獎? 而不是導演獨得? 因為他們的技術人員的本位堅持,和藝術創意,才是扶持導演成功、作品成功的原因。
敢堅持本位才能成專業。這職務不是做聽話的"服務員"。這次被扣薪,不是你技術的錯,是你立場的軟弱。推諉責任是他的道德問題。洗不清的。先認賠了吧。當時你如果堅持重錄,救了這支影片,你就是功臣。那導演都要感謝你,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