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18/6/10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補休未休完折現的計算方式?

若公司休息日加班,申請加班費,會給予2倍錢,現修法補休時數為加班一小時換一小時補休,若補休屆滿未休畢,該工資發放標準是比照法令的1又1/3、1又2/3,還是要給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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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第32條之1】規定:補休期限屆期或契約終止未補休之時數,應依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工作當日之工資計算標準發給工資。因此必須回溯到當時加班時的加班費率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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