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1-25歲
很短的工作經歷可以不放入下一份工作的履歷自傳嗎
各位人資長您們好,我目前的工作做了1年多了,但我大學期間的打工待了6個月,剛畢業的另一份工作也只待了3個月。我現在想轉換跑道,挑戰一份新工作,但我前幾天在投履歷的時候,我寫只有目前這1年多的工作這個工作經驗。因為6個月和3個月的工作說出來對我不利
我現在開始有點擔心,對方在幫我加勞保的時候就會看到我之前還有很短的工作經驗,這樣算不算欺騙雇主
先謝謝各位的答覆
快要過年了,也預祝大家新年快樂
謝謝您的提問。
首先,要跟您說,不用擔心。剛畢業的三個月工作,還是可以寫進去履歷表的。
因為根據104人力銀行的統計,21%的新鮮人,甚至在第一個月就撐不下去了。
如果您當時離開,是因為有更好的選擇,或是找到更有興趣的工作,這些也足夠顯示為什麼在三個月之內就離職。
所以不需要擔心。
甚至您可以在履歷自傳中,主動將為什麼會離開寫上去 (如果理由充分)。
希望以上資訊有所幫助。祝求職順利~
公司看不到你在其他公司的勞保投保紀錄,除非特別要求你主動提供,但一般不會,只會看你上一家公司的退保轉出紀錄,確認你已離職。你沒有講的話,到職後就都不要再提出來,後面被主管發現的話觀感會很不好。
我個人的建議是,三個月以上經歷的建議你寫上去,過短的經驗對我而言的確加不了分,但都比三個月的空窗期來的強(除非有過說服力的理由)。要多著墨在當初選擇他、以及後來離開他的原因是什麼。
三個月以上的工作經歷可以寫在履歷上,因為即使不寫,面試時也可能被問到空窗期的原因。將這段經歷列出,能避免讓人誤以為你閒置無事可做,同時也表現出你的積極態度。不過,記得準備好合適的離職理由,避免被認為抗壓性不足。
對於1年多的那份工作,可以著重描述你的職能與專業能力。具體展現你在該職位中的成果與貢獻,並強調所累積的技能與經驗,這樣能讓履歷更具說服力,增加對未來雇主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