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3/3/8
-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最近的工作資歷只有3個月也要放在履歷上嗎?
換新工作後因為跟主管的管理方式不合;所以做了3個月就離職了。
1.請問這麼短時間的經歷要放在履歷上嗎?
怕面試新工作時沒有跟公司說,如果錄取後對方跟我拿離職證明或勞保退保書上面也會有那間公司的資料;這樣對方會認為我欺騙他們反而不錄取我嗎?
2.請問離職原因應該直接說出是因為跟主管不合嗎?還是能有更好的說法呢?
您好,我是阿邱,很高興有機會回答您的問題。
1. 履歷撰寫的策略建議
通常我自己在協助求職者判斷要不要放這種短期經歷時,不會只看這一份經歷,而是會綜觀求職者整段職涯歷程。
假如您在這一份工作資歷之前的就業狀態很穩定,那即使放上去也沒關係,因為可以合理解釋成最近一份工作與職涯規劃不符,在您的職涯歷程中屬於特例,面試官比較不會擔心您的穩定度。
但假如您工作轉換過於頻繁,或每份工作為期都很短,就會需要稍微包裝一下履歷,例如把連在一起且性質相近的幾份工作統合成一筆,或酌刪過短經歷。
我猜測您應該是屬於前者,若是,您應可選擇據實填寫,否則反而在履歷上出現一段缺乏解釋的空窗期。
2. 不建議履歷不寫、面試主動告知
企業願意邀請面試,表示履歷已經獲得企業基本認可;面試是進一步測試實力的場合,若此時忽然回過頭來自曝履歷問題,反而模糊焦點,為面試增添風險。
而且實務上,您也很難找到既不突兀又不扣分的時間點,自己主動告知這件事。
建議您透過第1點的自我評估後,選擇 (1) 履歷開誠佈公、直球對決;或者 (2) 不主動提,有被問到再說。
若選擇不寫,您也無須擔心說謊問題,因為履歷上呈現3個月的空白,有經驗的用人主管或人資一定會問,此時再說明「曾經歷一份較短期的工作,因與職涯規劃不符而離職」輕巧帶過即可;若沒問到則無需不打自招(的確會在資料繳交階段曝光,但屆時處理您資料的是人資,而非用人主管;且能通過錄用,表示用人主管在甄選過程中也判斷您有勝任工作的潛力)。
以上,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不吝點個「拍手」及「肯定」唷,謝謝!
您好,
回覆您的問題:
1. 前一份工作只待了3個月,這麼短的工作時間,如果您認為對您的整體經歷是沒有幫助,沒有加分的,是可以不用列入履歷中。
2. 您考慮的沒有錯,也許錄取後對方會要求索取您的離職證明,或勞保退保書,會顯示前公司的資料。
--> 所以,在面試的時候,最好能主動據實告知有這段經歷。
--> 離職原因,不需要直接說出是因為跟主管不合,不要批評前東家和前主管。可以委婉地陳述,只要說是跟主管的觀念有一些認知上的差異,但經過此次經驗後,您也學到了一些向上管理的方法...,這樣的說法就會比較客觀中肯。
以上意見提供參考。
1 換新工作後因為跟主管的管理方式不合;所以做了3個月就離職了。請問這麼短時間的經歷要放在履歷上嗎?怕面試新工作時沒有跟公司說,如果錄取後對方跟我拿離職證明或勞保退保書上面也會有那間公司的資料;這樣對方會認為我欺騙他們反而不錄取我嗎。
2 工作資歷只有3個月也要放在履歷上,是的,凡走過必留下足跡。
3 離職原因應該直接說出是因為跟主管不合,說跟主管不合,面試ByeBye的機會大增。
4 化工研發專長,若新面試公司產品與離職公司產品不同,從研發專長說明與離職公司產品不適應,喜歡從事新面試公司產品領域研發。
5 化工研發專長,倘若新面試公司產品與離職公司產品相似,就以個人因素,遠程、交通做為離開的原因。
6 祝福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