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2/2/27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試用期通過後卻沒領到當初承諾的薪水,是否不該再待下去?

我今年27歲,工作經驗三年多,在四個月前換到了現在的公司,職位是資深專案人員。當初面試這份工作時,提出的薪資是N+3K,後來人資與我敘薪時提及,公司試用期的薪水是N,通過試用期後薪水才會調整為N+3K。等到我正式入職拿到合約後,才發現合約上關於薪水的部分僅提到試用期間薪水為N,試用期滿後依考核表現薪水再調整。

當時覺得有點怪,所以詢問人資為何合約中沒有詳列出試用期滿後的金額,人資也只回答我「員工通常過了試用期,就會領到當初談定的薪資了」,當下我也沒想太多就結束話題。結果上個月確定通過試用期後,領到的薪水卻只有N+1K,詢問人資後,他回答「你確實通過了試用期,但因為老闆認為還沒看到你為公司帶來明顯實績,表現不符當初預期,所以目前試用期滿後的薪資為N+1K」。

事後想想真的覺得很嘔,試用期間我明明很認真工作,在專案中也都有達到當初所設定的KPI,現在卻以沒帶來明顯實績這種字眼來打馬虎眼,像這種明明講好薪資事後卻沒誠信的公司,是不是不應該再繼續待下去了呢?除去薪資問題,目前的工作內容我挺喜歡,同事人也都不錯,所以讓我很猶豫該不該開始騎驢找馬呢?想聽聽大家的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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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8

您好,
我的建議是應該騎驢找馬,因為這樣沒有誠信的公司,和隨便答應的人事,哪知道是不是下個月只發給您 N 的薪水, 然後理由又是公司沒有達到理想的目標。
加油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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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為了3K換工作, 然後重新調整履歷跑面試, 適應環境, 賭一把不知道下家的工作同事會更好還更糟, 真的划算嗎?!

我會建議與其換工作, 覺得忿忿不平覺得備虧待, 要不要考慮靜下心觀察清楚公司的文化, 到底KPI之外的評量標準是什麼? 老闆心中的實績是什麼?
有些公司的遊戲規則直接了當, KPI達到, 業績達到就是優等
有些公司把KPI與業績達標視為60分基本盤, 做不到是砍掉, 要拿到加薪升官還要做更多, 那更多是什麼?!

有些方式可以探聽老闆心中的評分表
1. 觀察誰是紅牌 A+員工, 學習他們的風格/做事態度, 請教他們的致勝關鍵
2. 詢問資深員工, 到底誰紅, 為什麼? 誰黑, 為什麼?
3. 之接跟主管(不是人資)安排一對一談話, 請主管針對過去3個月給出建議, 你沒有拿到3K是事實, 平心靜氣的討論, 要怎麼才能拿回來3K? 有沒有具體的缺點需要改進? 有沒有什麼需要學習的具體項目?

很努力, 卻沒有拿到, 有時候不是不夠努力, 而是方向需要修正。
我建議在離職放棄之前, 先冷靜下來, 看清楚盤面跟方向,
- 如果的確除了KPI, 還有其他的隱藏的評分機制, 評分機制算是合理, 只是不夠透明, 那搞清楚後 要拿分就很快, 沒必要放棄。
- 如果評分機制純粹來自血統、不明確的喜好, 或根本沒有機制, 那才慢慢騎驢找馬。

以上, 加油,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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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的薪資是N+3K,後來人資與我敘薪時提及,公司試用期的薪水是N,通過試用期後薪水才會調整為N+3K。等到我正式入職拿到合約後,才發現合約上關於薪水的部分僅提到試用期間薪水為N,試用期滿後依考核表現薪水再調整。"

其實這時就要警覺起來了 我是你的話
直接不理了 因為這擺明可以坑你

"「你確實通過了試用期,但因為老闆認為還沒看到你為公司帶來明顯實績,表現不符當初預期,所以目前試用期滿後的薪資為N+1K」"

其實你要感謝這老闆公司
要是大環境不好個3年 完全不是你的問題 他還是可以這樣說詞
你大概也不能接受吧 這個就是畫大餅沒得吃 就當學習社會經驗吧 是不是學到了
長見識了

可以先跟公司談談
至少你有釋出善意先 再去外面也不遲
找個加20%的來證明自己不是只在乎那個3k的話
可以試著往這方向去努力啊

可能你的價值就是他們供不起
試著證明看看 如果你真的有那個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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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試用期通過後卻沒領到當初承諾的薪水...」試問這個承諾有沒有透過契約白紙黑字來簽定,或於錄取通知書上明確的載明呢?
一般面談/面試時的口頭承諾雖有約定俗成之效,經過一段時間後,沒有白紙黑字的承諾就是考驗雙方的信用程度了。

當您接到企業的錄取通知並與您論及薪資、福利時,建議要有白紙黑字的承諾,方能保障勞資雙方的權益!

從人資的角度提出幾項重點與您分享:
1.保留與人資單位接洽的所有資訊
2.企業若沒有契約的簽定,您可以適當的提出要求,並協議簽定勞動契約或僱用契約
3.簽定合約前,要看清楚所有勞動條件是否與口頭承諾一致
4.簽定合約前當中的內容有任何疑慮時,要立即提出修正的必要
5.確認合約所有內容與口頭承諾一致後,方可與之簽約
6.要求一式二份,勞工要有一份留存。

當事後有糾紛時,以簽訂的合約為依據去爭取您的個人權益
以上個人經驗分享,祝福您!

您好, 找好工作,再準備離開,因為老闆永遠是贏家!誠信才是王道!

敬啟者
我能體會您的不爽,不是差1000、2000的問題,而是公司誠信的問題,如果一家公司只為了1000、2000的薪水而不在招募面試時誠實敘明,我認為這是欺騙的行為。
上一次當學一次乖,出來工作30、40年被騙何止一兩次,但是,真的需要這點錢嗎?如果因為房租、養家需要,我會開始騎驢找馬。否則,認真的做下去讓主管/公司慢慢地發現您的價值,當您的價值顯現迎來掌聲時,才是您騎驢找馬提出辭呈的時候。
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再待一段時間吧!

祝福您

通過試用期後薪水才會調整為N+3K,但這個3K須依考核表現薪水再調整,結果只+1K。大體而言,這家公司不算是犯下違反誠信問題,只是程序溝通上的瑕疵,心理上可以不要太過於芥蒂。
最重要的是,工作內容你很喜歡,同事人也都不錯,那就對了。不要擔心更不要怕,好的開始是成功的基礎,加油。

"提出的薪資是N+3K,後來人資與我敘薪時提及,公司試用期的薪水是N,通過試用期後薪水才會調整為N+3K。等到我正式入職拿到合約後,才發現合約上關於薪水的部分僅提到試用期間薪水為N,試用期滿後依考核表現薪水再調整。"

從人資的角度與您分享:
1.未來要談論個人職涯或薪資考核類內容,請要清楚地記下當初接洽的人員與時間地點等相關資訊。
2.建議談完的內容,請企業對方將內容擬定於勞動契約或僱用契約中,以確認雙方皆有共識。
3.簽定合約前,要看清楚所有條件是否與當初承諾一致。
4.合約內容有任何疑慮時,要立即提出修正,修正後再簽約。
5.合約一定要一式二份,一份請自行留存。

針對此次已發生之勞動條件不符當初承諾,建議可以與雇主方再行討論,若真的無法達成先前口頭承諾的共識,在已與當初聘僱承諾不符之由訴請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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