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未填年齡範圍
試用期後被資遣,該寫在履歷裡嗎
大家好,我先前在旅行社擔任業務工作兩年多,自去年八月離職,原本休息三個月,後來找到一份秘書顧問工作但三個月試用期後被資遣(原因是主管告知我無法勝任其工作),等於從旅行社離職後約有八個月左右的時間為空白期間,因為我沒有在求職時的履歷上寫到上一份被資遣的工作經驗,還是我該寫進去呢?以及如果面試官問起我要據實以告或是說一樣在休息進修呢?
謝謝回答的善心人士,如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我再補充~
你好,
(1)在旅行社前有什麼經歷 ? 都是相關業務?後來找的也是業務?
(2)八個月的時間有在進修什麼課程還是空白的 ?
- 如果有進修課程,那三個月的經歷毋須寫上去,把它加進去進修期內
- 如果都空白的,也是加進空白的. 因爲這試用期對你履歷沒意義,甚至有扣分印象
Alv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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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用寫
因為這三個月資歷,通常也不會被下一份工作認列
2.據實以告
a您好,我離開旅行社後,短暫有待過祕書顧問,然可能沒休息夠,不是很適應就還是離開了。(但這樣對方會打蛇隨棍上,問你為何覺得現在可以工作了,就回答,休息太久了,急切想工作賺錢)
b.您好,我離開旅行社後,有做過祕書顧問,但性質上跟我專長興趣有差、加上發展性也略窄,所以就離開了(同樣的,對方會接問你那這份工作你的興趣跟專長相符嗎?!)
c.您好,我離開旅行社後,有做過祕書顧問,試用期過後,公司就資遣我,的確我也覺得不合適 (或許對方會說,這樣還給你資遣費喔,這樣好?! 接著問,那是哪裡不合適...或許這樣答,他們有點像黑卡客服那種,服務高端客戶,禮儀、服裝各種細節,我比較喜歡大處著眼、價值到位為主,的確是有落差)
善心館長的三個模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