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6-40歲

面試被問到履歷空窗期,該如何回答?

今年7月派駐到A公司工作(約聘缺),但服務3個月後,公司以不符預期之理由,請我提自願性離職,而我也自10月起開始尋覓另一份職缺,然目前的履歷中,並未放入該約聘的工作經歷,導致空窗期自7月至今,想請問面試時,我應該如實說明其約聘缺,還是以其他如家中有事的理由來解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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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那份3個月的短期工作中,您有學到什麼嗎?對您接下來的轉職有沒有影響?
請您先思考一下,那份經歷給您的收獲
在面試的時候可以回答的方向是:
「7-10月間,其實有嘗試過**工作,在適應上發生了什麼事,最後公司因種種考量,請我離開;而這次經驗中有與主管有比較深的互動,我才知道原來自己的表現不符預期,是因為****原因,這也成為我這次轉職的動力」

誠實為上是很重要的一件事,因為到職後可能會說溜嘴,最後主管也會對您的信用打些折扣;被離職並不是什麼丟臉的事,重點還是在於您是否盡心盡力在每一份工作中,展現出您的價值,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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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若該約聘缺有勞健保, 新公司可以看到紀錄, 最好如實說明, 但問到自願離職原因則可選擇對自己有利的部分即可

您好,
我覺得只有三個月的時間,就如實地說明就可以了,尤其在這個疫情時間,能在三個月內就找到工作,也可以把這發揮成你的能力,轉敗為勝,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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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邀請,情況允許,建議您還是誠信為上,在履歷表和面試時據實以告,說明原因即可(好比說:約聘三個月,時間到了不續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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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者您好:
1.職場人生總會有些變數,因此,職人們必需要學習應變的能力與心情調整,希望您能保持正向的自信繼續尋找適任的工作。
2.履歷的展現,我的建議是,以您在7月之前的工作領域與經歷驗為主軸,而7-9月約聘工作的事實請如實陳述即可,重點是您獲得面試機會時的臨場表現是否充分的將您的職場經驗與自身優勢陳述讓面試官青睞,而非讓三個月的約聘工作是否寫上履歷表產生困擾而裹足不前。
以上分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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