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底薪不足基本薪資可以嗎
1.有收到面試公司的邀約了,可是底薪不足最低薪資,但是全薪內含伙食津貼跟全勤是超過的?這樣符合規定嗎,有查過是可以的對吧
2.通常年終是用底薪去算對吧?,或有用全薪來計算年終的嗎?
您好
你的問題都好大一塊 ,也許你尚無很多工作經驗 ,就你的問題回覆.
1.有收到面試公司的邀約了,可是底薪不足最低薪資...,有查過是可以的對吧--- 全薪有超過就都合法 .但要注意的是 ,例如有全勤(上半個月500元下半個月500元) ,如果有遲到 ,就會扣全勤500. ,這樣就不是合法的 ,又或是制服費從薪水裡扣...,這些你自己要注意.
2.通常年終是用底薪去算對吧?,或有用全薪來計算年終的嗎?--- 法規沒有規定年終要怎麼計算 ,有些公司沒有年終 ,有些公司年終是獎品...,基本上各家公司的算法不一樣 ,建議你可以問清楚 ,不管是用底薪或用全薪 ,都是OK的 ,或是你在勞動契約中有載明保證多少個月 ,保證年薪多少...,那就是依勞動契約走.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拍手"或"肯定"或"關注" ,祝福你.
你好
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只要您的每月**「經常性薪資」總和達到或超過當年度的每月基本工資即符合法令規定.
通常以底薪計算是最常見~ 許多台灣中小企業習慣以底薪作為計算年終獎金的基數,例如在offer letter 詳寫保障年終壹 個月底薪等字眼.
較少的公司會以全薪微計算基數.
另外~ 建議你在面試時可以跟 HR 確認薪資結構如何計算時並明確詢問年終獎金的計算基數是以底薪還是全薪?讓自己清楚月薪資跟總年資就可以清楚算出.
祝你順利!
一、底薪低於基本工資,可以嗎?
👉 不可以。
最低工資是「月薪制最低薪資」,雇主不能把津貼(如伙食津貼、全勤獎金)加進去湊到最低工資。
🔍 法規重點(簡單版)
1.基本工資=雇主支付的固定工資(底薪)。
2.伙食津貼、全勤獎金、績效獎金、出勤獎金,都不算基本工資的一部分。
3.這些津貼用來校數(湊到)最低工資,屬於違法。
二、年終獎金是用底薪算還是全薪算?
✔️ 法律沒有硬性規定,完全看公司規章。
但實務上 90% 公司採用。
所以此點,不構成危法,完全是各公司自由心政。
三、你的情況簡單判斷
✔️ 1. 底薪低於最低薪資 → 不符合法規
即便全勤+津貼加起來超過,也不合法。
✔️ 2. 年終要看公司制度
沒有一定,但一般是用底薪。
→ 底薪太低不利你。
希望以上內容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