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2/7/4
-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1-25歲
工作未滿一年想提離職,但是合約上寫要提前30天告知是否違法?
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剛大學畢業就到這間新開的診所上班。在診所剛開就入職了,現在因為跟護理長(醫生老婆)不合,也一直被找麻煩所以想要離職,但是合約上面寫要提前30天告知,上網查了一下,未滿一年只要提前10天告知就可以了,那我這樣是要10天前告知還是一定要按照合約上30天前告知?
您好!!!應依勞動基準法第16條第1項規定提前預告契約終止日,該預告期間依據勞工工作年資有所不同,如下:
1、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預告。
2、1年以上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
3、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
以上資訊提供
如有相關疑慮,也可以電洽各縣市政府勞工局處,可以提供相關協助。
你好 日安:
1. 不合想離職。
你能百分之百確定,你而後50年,都會與人合?
感覺就像2-5歲小朋友,搶玩具;搶不到,不跟你好了。
成年人了,思維別像小朋友,真的很幼稚。
因為,你每份工作都會有這樣的人,出現在你身邊。
若你有位醫師老公開診所,你作為是否相同呢?
2. 勞基法規定1年以下,提前7日告知。
但若你跟私人企業有另合約簽署,簽了表示同意條款
與法規不同,須遵守。沒簽,照勞基法即可。
以上1. 你自己好好想清楚!
重點建議要擺對地方,試問您就算公司在天數上違法您要怎麼做?告到贏/堅持那個天數/法律重要還是個人工作重要?建議就算離職不要提到不好的點
請您以雇主心態模擬,若有人想要離職會不會希望他們及早提出讓他們有時間反應跟準備,這時候時間跟法律是否會是第一個要點?此外,要離職可以但是如果是因為人的關係只能說您以後還會遇到,所以建議您至少想走要有個備案先吧,不要空手就走只是因為人或環境不適合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