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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面試應徵人員履歷表問題

想請教各位Giver,應徵人員履歷表中詢問如果本公司錄用您,最適當的上班日期須要如何填寫?
1.依照面試日期來推後三、四周?
2.若上班日期填寫過年後或是面試日期後一到兩個月會不會影響自己錄取的機率?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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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

您好,
一般都是在接到錄取通知單以後一個月報到,算是正常。
因為遇到過年,大部分會有年終獎金的考慮,所以過年後上班也還算可以接受,唯一就是看用人公司是不是急著不能等待,應徵的時候問清楚是比較好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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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如果是還在職, 能不填就不填耶, 或應該說, 你如果還在職, 根本就填不出來報到日。
面試後如果對方要1-2個月才發offer, 您也要1個月左右交接, 從面試後2+個月是很正常的時間, 如果對方隔天就給offer, 那當然就 4-5周左右on board。
當然如果是在待業, 就看您自己的狀況。

當然會部分影響您的錄取率, 但反過來說
1. 如果您值得等待, 而且取代性很低, 對方當然會等
2. 假設你亂填一個日期, 新公司要求你兌現承諾, 拿到offer立刻報到, 你沒有給前東家足夠的交接期, 等於是無法on board, 或是打壞跟前東家的關係, 兩邊都不是人
3. 如果你手上有同時兩家公司在等offer, 邏輯上應該要兩家offer都看過, 比較, 然後在三方協調一下再做決定, 為什麼要急著給自己壓on board day?!

以上, 提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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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拿到錄取通知後+1-2個月(原公司要求的離職預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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