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41-45歲
求職一定要交代之前工作經歷跟薪資嗎
有些求職時人資過度詢問之前工作經歷、任職期間、工作內容、薪水,甚至主管姓名跟電話、家人姓名跟任職公司、家人電話,這些其實跟是否有探詢非求職所需之隱私資料之嫌疑。有些工作根本還有簽保密條款,只是一個工作甚至有的一個禮拜試用期、培訓期沒有薪資等奇怪的公司制度,假求才真詐騙個資,到底真的需要留嗎?有的利用自我介紹跟職業經歷時對求職者挑三揀四、個人人身攻擊,這到底有必要嗎?
您好
現在每個人對個資都很要求 ,所以在面試時也有實務會有人不填住址和電話或是家庭資料 ,會在面試時告知面試官自己為什麼不填 ,基本上我是尊重 ,這是他的權益 ,當然如果太過私密或有機密性的 ,你也可以拒答 ,畢竟現在不能有任何歧視 ,這你都可以有你的主張 ,因為只是面試而以 ,不用查祖宗18代 ,但是如果真的進到公司 ,那就是要詳細交代相關資料 ,這時最好就不要拒填 ,因為公司也會需要建立你的檔案 ,也會需要你的身分證字號和出生年月日來投保 ,這些都是必要的 ,回到你的問題 ,既然你都知道有些很怪或是奇怪的要求 ,那當然可以拒絕 ,並結束面試 ,畢竟不合法的公司 ,相信你也不會願意進去 ,現在本來就有很多掛羊頭賣狗肉的 ,也有很多奇奇怪怪的公司 ,甚至還有些還沒到職就先要求你買公司產品的 ,這些都是求職陷阱 ,自己多加小心就好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肯定 ,祝福你.
我對於心態詭異的提問者, 如果當下位階比我高, 不得不答, 我都會誠懇的回答。只是答案就我高興怎麼編了。如果對方存心侮辱你, 把自己說得很慘讓臭肥皂快點滑走, 也是很好的人際處理方式。別被爛人跟爛事圍繞。
(這種人通常自己過得很不好, 而有強烈的忌妒心, 所以把自己說慘點讓他去忌妒別人吧!)
又, 違反良序風俗與常理的契約及保密協定, 通常是無效的。
1 問題概述:
求職時是否必須提供之前的工作經歷和薪資,並批評有些公司在招聘過程中要求過多的個人資訊,包括隱私資料和家庭背景,甚至提到一些奇怪的公司制度,擔心是否真的需要提供這些資訊。
2 回答工作經歷與薪資:
求職時提供工作經歷和薪資通常是必須的,但可根據情況保留部分細節。這些資訊能幫助雇主評估你的適合度,但你可以選擇不詳細說明,尤其是涉及薪資的部分。
3 對於過度詢問隱私資料:
公司過度詢問隱私資料是不尋常的,應謹慎對待。你有權保護個人隱私,可以拒絕提供不相關的資訊。若有疑慮,可詢問公司收集資訊的目的,以保護自己的權益。
4 保密條款與試用期:
若公司有保密條款,應仔細閱讀條款內容,確保符合法規並保護自己權益。對於無薪試用期,應謹慎考慮,建議與公司溝通明確條件,以確保公平對待。
5 是否需要提供所有資訊:
並非所有資訊都需要提供,特別是與工作無直接關聯的個人隱私。你可以拒絕提供不必要的資訊,但需謹慎平衡以保持尊重並不影響求職機會。
6 對於自我介紹的挑三揀四:
公司在求職者自我介紹中進行過度挑剔是不合理的。這可能是公司文化或招聘流程的問題,但你有權以尊重的方式表達自己,並在合理範圍內拒絕不當要求。
7 祝福您:
最後,祝福您找到理想的工作機會。在求職過程中謹慎保護自己的權益,同時展現您的價值與實力。希望您能順利找到適合的職位,事業蒸蒸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