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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2022/6/30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在職找工作的一些疑問

各位前輩好
本身目前是在職中,因未來人生規劃想離職回家鄉附近找工作,由於經濟考量希望有新工作後再提離職,我已在目前公司工作滿三年照法規要一個月後才能離開想請教一下

1.假如面試被問到可上班日時公司聽到要一個月後是否會覺得太久因此影響到錄取的可能性

2.如果對方有意願錄取自己也想去,但是對方希望能再早點到職應該怎麼回覆比較好?說要先詢問現職公司會不會讓人誤會覺得沒有很積極想來變相的在婉拒?

3.面試公司如果答應願意等一個月卻在中途臨時跳票告知現在已經沒有缺人了該怎麼樣保護自己的權益?(畢竟都提離職了也沒辦法回原公司)

4.考量這樣在職中找工作有可能碰到這些不定因素,是否會建議先裸辭專心面試找工作會比較有效率呢?

再麻煩各位前輩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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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嗨,在職找工作很煎熬又不好安排面試時間,先說聲辛苦了!

首先要給你一點心理建設:有工作經驗及能力的人,只要履歷寫的不錯能展現自己過去的成就(或作品集),離職的原因合理(想回鄉發展),都會有伯樂願意開出價碼,等待一個月時間歡迎你加入的!
吾能先生自己就遇過因為前公司希望能多幫忙久一點,向新公司3次延後報到時間,新公司等了兩個半月的情形。為了報答新公司,吾能先生也為該公司做牛做馬了六年,離職後一樣「售後服務」做到底,在這些公司都留下很好的名聲。

有關找工作報到時間,一般正常公司都能理解你若在職,依法令規定需要一個月的時間才能上班。如果你的求職條件符合他們的需求,那麼正常公司都會理解並願意等待,只要在面試的時候說清楚就好囉!就算公司希望能早點報到,也應該委婉但態度堅定的說「會跟現職公司協調,但是因為從外地搬回來也需要安排時間,壓好報到時間就會準時報到,請理解」
如果新公司不能理解這是依法規定的時程,那你想想:到職以後會不會也可能被凹不符合法令的要求呢?這樣的公司不去也罷喔~

如果拿到offer後公司反悔怎麼辦?
正常來說,offer letter會壓報到時間、薪資等相關聘僱基礎內容(請務必確定拿到公司發的正式通知才提離職喔!!),表示公司也同意你的上班時間。如果拿到offer letter後公司反悔,則你可以主張公司毀約,要求公司賠償你找到新工作之前的薪水。

是否建議裸辭再找工作?
這要看你缺不缺錢囉!! 但就算不缺錢,也不太建議裸辭。雖然時間安排比較方便,不過萬一求職時間拉長,會很容易心理恐慌(找不到工作...薪資是否開太高...)胡思亂想後做出不經大腦的決定。
在職找工作也比較有談薪的條件,會讓企業願意以相同或者更好的條件來爭取你加入自己的公司。

希望你對自己更有信心一些也祝福轉職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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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肯定

你好 日安:

1. 只要用人主管肯定你,再長的時間都會等你,
但也不能無日期的等,30天為最大極限。

2. 現有工作需辦理交接,是不錯的好說詞;
可協調提早離職,請需說出自己的想法。

3. 錄取公司:同1回覆
你:犯大忌,最糟狀況「永不錄用」

4. 不建議,無縫接軌才完美。

以上給你參考

1.是好人才就會願意等,沒有公司會因為等你一個月就倒店的,如果真的倒了,這公司也不太好待。

2.如果對方有意願錄取自己也想去,但是對方希望能再早點到職應該怎麼回覆比較好?
跟新公司人事說明:因為要辦理交接,但會跟現職公司協調看看

不過,還是請參照第一題回覆:

3.面試公司如果答應願意等一個月卻在中途臨時跳票告知現在已經沒有缺人了該怎麼樣保護自己的權益?(畢竟都提離職了也沒辦法回原公司)

面試公司答應的前提是:以你拿到offer letter 為準
所以, 再回到第一題,從你拿到 offer letter 開始算一個月,如果你應徵的公司願意等你,也願意真的聘用你,就會盡早發offer letter。讓這個時間縮短。

口頭的答應,僅供參考

4.裸辭:
也就是先提離職再開始找工作,從提離職那天開始就可以開始找工作了
中間有1個月的交接期,
不過,手上建議至少要有兩三個月到半年的生活費
但通常不建議,因為如果你不是搶手的人才,對下一份工作的把握度不高,還是先確認下一份工作再離職較為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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