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目前要離職,但不想放棄年終
目前在職中
有打算要離職,
新單位有請我去面試,
還沒正式面試前對方有詢問我:
「如果要等我領完年終大概什麼時候能過去那邊?」
由於我們這邊年終每年也不是固定時間發放
2025年(01/29過年)1/22發放
2024年(02/10過年)2/06發放(與薪資同日)
今年(2026)理論上應該是2/06會發放
這樣我最早押哪天離職比較保險呢?(需提前30日提)
🧮 一、條件整理
你公司 年終通常與薪資同日發放。
今年農曆年是 2026/2/17(週二)。
→ 照往例推算,年終可能落在 2/6(週五)或 2/9(週一)左右。
公司規定需 提前 30 日提出離職。
🗓️ 二、時間倒推建議
✅ 最保險方案(確保年終 100%拿到)
假設年終在 2/6(週五)發放,
👉 建議在 2/7(週六)或之後再提出離職通知。
確定年終已入帳(避免「在離職程序中」被刁難或刪除名單)
仍符合公司制度(提前30天)
若你 2/7 提離職:
離職日 = 3/9(日後延30天)
可在2月底或3月初順利銜接新公司。
⚠️ 次保險方案(想提早給新公司回覆)
若新公司希望你「2月中下旬就能報到」,
你可以先跟現公司「口頭或非正式表達打算在領完年終後離職」,
但 正式的書面離職通知 建議等到 年終入帳後(2/6)再送出。
💬 可參考說法:
「我預計會在領完年終後提出離職,預計3月初可離職。正式離職信會在年終發放後遞交,確保交接順利。」
這樣即使主管或人資聽到,也比較不會當真到「提前剔除年終名單」。
🚫 三、風險說明
若你在 年終發放前正式遞離職信,
某些公司(特別是傳產、中小企業)會以「不符合在職發放條件」為由不給年終。
所以「提離職未離職」這一段會被視為「非穩定任職期間」,有被刪除風險。
✅ 四、結論建議
想保證年終入帳 2/6發完後再提離職(2/7起) 最安全
想早點讓新公司安排 先口頭表達意向,正式信等2/6後 可雙邊溝通
若公司提前發放(1月底) 當日確認入帳後再提 仍依同原則
您好,
很多公司的年終獎金都沒有固定發放時間,多半是在過年放假前一週、或前三日,如果沒差幾天,就像您說的會與薪資發放日合併。
2026年的除夕落在 2/16,以您的狀況來說,個人認為您的離職日壓在 2月底,也就是 2/28比較保險。正好切在月底,年終一定可以領得到,比較沒有爭議。
需注意的是,您一定要確認收到新公司的 "正式錄取通知書",再提離職。
以上意見提供參考。
你好
如果你面談新工作時如果你他們挑好最好的人選
你可以在談話中表達如果提好日期報到
可能會失去獎金,你自己可以先算好金額清楚算法寫下來
可以跟新公司提是否由他們補貼
通常這個是~提早報到獎金
這樣你可以少掉少領獎金部份
但一定要談妥都無虞在離職!
祝你順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