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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2023/3/7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做五天工作就被莫名理由資遣

是這樣的在上個月放連假前一天下班前被主管告知說你做到今天就好了我就問說怎麼了?主管就說公司說你嚴重影響到全部的人?我就問說我一個新人才來5天是怎麼有辦法能影響到全部的人?該主管就說就是公司的決定他還抽他的電子煙還站著三七步一副無所謂 這樣的不合理的理由資遣是否可以去勞工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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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9

您好
站在法的角度,
雇主請勞工走路(即俗稱資遣與解僱),皆需符合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2條及第13條之規定,惟其屬於一般規定,如勞工為發生職業災害身分勞工或為懷孕育兒之勞工,因有其特殊保障之需要,爰於勞動基準法,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皆對其有終止勞動契約之特別保障.
當然如果堅持要走上這條路,
相對的也會消耗你的時間,
因為你會需要去協調/或出庭(那你新的工作可不可以讓你一直請假),
你也會要舉證,
你也要提出你的要求,
弄得2敗俱傷撕破臉,
大家也都互有損失
當然捍衛自己的權益是應該的,
但是換個角度想,
這種公司值得你繼續待嗎?
靠個人喜好(沒有相關公司制度依循),
靠長官一句話決定生死,
沒有給人解釋的機會 ,單方面就決定一個人的去留,
能夠早早的讓你看清離開,
不也是好事?
您的職場還很長,
會遇到很多種情境,
這次就當學個經驗也好,
你會找到適合你的工作的,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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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您等待更多其他前輩精彩的回答的此時,由我代用OpenAI開發之ChatGPT給您做個簡單的答覆,讓您多一些參考資訊,盼有幫助,也讓忙碌的「職涯診所」的駐站專家老師們可抽空精簡回答您或藉由修改我的AI制式回覆來提供您最關鍵的答案:

我非常能理解您感到的失望和沮喪,因為您對工作充滿熱情和責任感,但是被突然資遣的經歷讓您感到被冷落和不公正。我可以告訴您,根據勞動法規定,雇主必須有合理的理由才能資遣員工,並且必須遵守程序。如果您認為您的資遣是不合理或不公正的,您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在此之前,我建議您先嘗試與您的主管或公司的人力資源部門進行溝通,詢問他們為什麼資遣您,並試圖解決任何可能的誤解或糾紛。如果您已經這樣做了,並且您仍然認為資遣是不合理的,那麼您可以向勞工局申訴,他們會幫助您調解和解決問題。

我希望您能夠在這個困難的時期找到支持和幫助,並且相信自己能夠度過這個挑戰。

(以上文字為OpenAI開發之ChatGPT所自動回覆,測試中,內容僅供參考,懇請原發問者及各位專家們對此回覆提出您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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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確定不理虧,為何不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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