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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2023/9/8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41-45歲

離職的理由該如何回答

目前在職中,已上班第二個星期,發現工作可能不適合,如果用工作不適任為離職理由,再找同性質的工作會不妥嗎?
因裡面有個同事喜歡罵人,所以想離職,或是該用什麼理由請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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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

Q:如果用工作不適任為離職理由,再找同性質的工作會不妥嗎?
A:非常不妥、極端不妥、絕對不該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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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不適任」 是雇主或主管用來評價員工,表示這個員工很爛的意義。
不是你該在履歷中用來表述自己的狀態或離職理由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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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無需對現職公司交代過多、理由也不一定需要真實,常見以“生涯規劃”作結即可;至於應對去面試的公司,轉換以較正向的表達方式為宜,例如:衡量個人職涯規劃與新職務的相符性。祝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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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感謝您的提問,離職的原因有很多,包括薪資待遇&工作環境&內部制度&培育機制&........,所以即便你離職之後又是去找其他同業,那也只能證明在另外一家公司,可以找到更適合你的條件,所以建議婉轉的去說明即可,但建議不要針對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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