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拿過勞報單的工作,報稅時要申報嗎?算兼職收入嗎?
之前接過幾次短期工作,對方是用「勞務報酬單」給薪,沒有正式兼職合約。
最近要報稅了,突然想到這些收入要算進去嗎?會被當作兼職嗎?還是不用理它?
有沒有人有類似經驗?能不能幫忙解惑一下,感謝~
勞報單的全名為勞務報酬單,是公司支付給個人的勞務報酬證明單據,公司將勞報單作為支出證明,必須對收受酬勞者進行所得申報,併入收受酬勞者的綜合所得稅當中。
會用到勞務報酬單的情形最常有以下幾種,依您的描述看起來最有可能是屬於兼職薪資所得,但不管是那種所得都應會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額申報喔!
1.兼職薪資所得(代號50):臨時工讀金、臨時工資、外聘講師授課費等。
2.執行業務所得(代號9A):建築師、律師、代書、專利代理人、會計師、土木技師、表演人、書畫家、工匠......等工作者之業務收入。
3.稿費(代號9B):個人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及講演之鐘點費之收入。
透過「勞務報酬單」取得的收入需要納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但是否視為兼職工作,需視情況而定。以下是具體說明:
勞務報酬是否需要報稅?
是的,勞務報酬屬於個人綜合所得稅中的「其他所得」,必須申報。
根據稅法,無論金額大小,這類收入都需納入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通常在次年5月)。
發薪單位可能已代扣10%的預扣稅(如果單筆勞務報酬超過20,000元,依法須扣繳),但你仍需在報稅時將這筆收入列入,並確認是否需要補稅或可退稅。
是否算兼職?
勞務報酬通常不視為正式的「兼職工作」,而是被歸類為「臨時性或非經常性」的勞務所得,例如單次專案、講座、稿費等。
如果你與對方沒有簽訂勞動契約、沒有固定工作時間或長期雇傭關係,稅務上不會被視為「薪資所得」(正式全職或兼職工作的所得類別),而是以「其他所得」處理。
若有疑問,可檢查對方是否為你投保勞健保或提繳勞退,這通常是判斷是否為正式兼職的指標。
要怎麼處理?
收集資料:整理所有勞務報酬單,確認收入金額及是否已扣繳稅款(通常單據上會註明)。
申報方式:在報稅時,將這些收入列入綜合所得稅的「其他所得」欄位。若有預扣稅款,可作為扣抵稅額。
注意費用扣除:勞務報酬可扣除必要成本費用(例如材料費、車馬費等),但需保留相關收據或證明。若無證明,稅務機關通常允許按收入的20%作為必要費用扣除(上限依年度規定)。
查詢所得:如果不確定有哪些勞務報酬,可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平台」或國稅局查詢你的所得資料,發薪單位通常會報送這些資訊。
不用理會的情況
如果收入金額非常低,且全年綜合所得(包含勞務報酬)低於免稅額(2025年免稅額約為10.4萬元,依實際公告為準),可能最終不需納稅,但仍需申報確認。
若發薪單位已代扣10%稅款,且你的綜合所得稅率低於10%,報稅時可能還能退稅。
建議
確認所有勞務報酬單據,計算總額。
若不確定如何申報,可使用國稅局的線上報稅系統,系統會引導你填寫「其他所得」。
如果金額較大或有複雜費用扣除,建議諮詢會計師或到國稅局免費諮詢窗口確認,以避免漏報或誤報。
您好,對方有做勞務、稅務上的申報,自己也必須據實依法申報。
就像是演講,非固定性的工作,與兼職不太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