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主管暗示我要把工作擺在第一位
我在現在的公司工作兩年多了,上禮拜部門主管突然找我私下聊聊。
主管的重點主要就是覺得「我沒有把工作擺在第一位」。
比方說他覺得我太早下班了,我們公司表定6點下班,沒有加班費,我每天離開的時間大約是6:20~6:30之間,且都是在完成當日工作進度或是沒有急件要處理的狀況下才離開公司;但主管卻說如果事情做完了可以多做一點職務外的工作內容,多學一點才好啊!還要我跟其他資深同事多學習,說他們每天都忙到很晚才回家,認為這樣才是對工作有熱情的表現。
另外主管還提到希望我能在工作與家庭間有所取捨。因為我跟配偶兩個人在外地工作,目前帶小孩是無後援的狀態,就是上班時放給幼稚園,但小朋友就是容易狀況多,生病不舒服之類的,幼稚園也會要求家長要快點帶回家,所以有時候就需要臨時請假接回家去看病,主管就抱怨說:「小孩生病當然不得已,但你們有沒有考慮請保母呢?」
整串聽起來的意思就是要我「以工作為優先」,並在最後語重心長地跟我說年底考核也不遠了,剩下的時間要好好表現喔!我只好乾笑,不知道該如何回應。
其實主管說的這幾點我都不太能認同,像是家人問題根本就無解阿,請問大家遇到這種觀念不同的主管是不是只能離職了呢?謝謝。
您好,
這整串真的說出了 千千萬萬 在外打拼家長 的苦楚。
幾個建議
1.養小孩很花錢,千千萬萬別裸辭,帶薪修履歷,找到再走
2.跟家人商量一下,看要不要先演齣戲到年底,一週排一天在公司演出好員工
3.跟主管維持良好的關係,主動匯報工作進度、請教主管一些工作問題,積極追進主管對你的工作評價
Q:請問大家遇到這種觀念不同的主管是不是只能離職了呢?
個人經驗,是,沒錯。
唯一可以考量評估的是 這是主管的風格還是公司整體文化?如果全公司都六點下班,只有你們部門是要加班演出,那可能換部門就可以解決,但如果是全公司都有不成文的加班文化,只有加班才能爭取考績,個人覺得早走早解脫。
以上,祝您好運
台灣生育率這麼低,真的是方方面面不友善 造成的~
辛苦了(拍拍)
各個世代或每個人有不同的看法與觀念。
表定6點下班,沒有加班費*,每天 6:20~6:30 離開公司我不覺得有問題。
(份內工作/換班交接有作好的話)
至於要用多少時間,在哪邊怎麼進修,每個人有不同選擇。
你還沒有或不打算要走人的話,就在可以相安無事的範圍內相處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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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上,有的地方是沒加班費但有補休。
明確違法的不論,那種的有更好的選擇時就盡早走人。
還有的地方是給錢給到你聽話,這種的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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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感謝您的提問,就我的經驗回饋如下
1.準時下班其實是正確的,家庭與工作本就該兼顧
2.主管的暗示是否是真的希望你加班,我覺得這個事情,可能須探究問題後面的問題,也就是說,主管所提他是[表面問題 OR 根本問題]。
(1)若A同事的任務是10件,B同事任務是10件(先假設任務難度都一致)。那麼A同事每天將進度圓滿完成的時間是晚上20:00,而B同事每天將進度圓滿完成的時間是晚上18:00
........那麼這問題就是A同事辦事效率差
(2)若A同事的任務是10件,B同事任務是10件(先假設任務難度都一致)。那麼A同事每天將進度圓滿完成的時間是晚上20:00,而B同事每天將進度沒有很完整的完成,時間是晚上18:00
........那麼這問題就是A同事辦事效率差,但B同事其實是事情沒做好就下班
(3)若A同事的任務是10件,B同事任務是8件(先假設任務難度都一致)。那麼A同事每天將進度圓滿完成的時間是晚上20:00,而B同事每天將進度圓滿的完成,時間是晚上18:00
........那麼這問題就是A同事,B同事效率都一樣,但A同事任務偏多
所以建議與主管溝通,目前狀況是屬於哪一種
以上是我對您的建議,希望對您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