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主管暗示要降職減薪,該走人嗎?
我在現在的公司快兩年了,職稱是單位的資深人員。
這兩年我在單位中沒有特別受到主管的喜愛,工作表現就是平平地,沒有特別突出的事蹟,但也負責了不少客戶。
這幾個月因為發生廠商出包的案件,主管認為我處理不好,才會發生這麼多狀況,所以好幾次對我講話很難聽,當面刁難我,我當下覺得很不舒服,但還是只能對主管說我會改進,好好處理這些事情。
可能最近主管真的對我很不滿意,上禮拜他私下把我叫去會議室,劈頭就先罵我一頓,之後就說了一些重話,像是認為我到職的這些日子沒看到我積極的表現,還說沒看到我展現相對職位的能力,若是到年中考核還看不到改進,就要降我的職位,變成一般人員,薪水當然也就會回到一般人員的薪水。
我自認沒有愧對我的薪水,有時候連放假都在處理公事,或是看產業的相關資料自我進修,主管講出這些話讓我覺得他完全沒看到我的努力,也覺得很難過。
不知道主管講這些話的目的是要嚇我還是認真的?想請問大家如果遇到這種狀況會直接離職找新工作嗎?謝謝。
私下叫去會議室,劈頭就先罵一頓,之後就說了一些重話
是的,該走人了
1.私下叫去會議室,是避免影響別人
2.劈頭就先罵一頓,是已經放棄輔導性、鼓勵性的溝通,簡單說就是放棄希望
3.之後就說了一些重話,那是避免不教而殺謂之虐的陷阱
綜合以上三點,這是深思熟慮後的處置作為,很可能考慮的比你更深遠,諸如勞動契約,預先警告,提醒改善等等法律規範的要件,正在逐步形成
所以,建議你:,
一、開始找工作,然後儘快找到更好的下家,以{另有高就}為由請辭,兼顧面子裡子
二、如果暫時沒找到好工作,那還是要努力爭取符合期望的表現、或績效,被動等待年中考核結果,再依法、依契約爭取最好的結果
三、萬一一直找不到下家,你還是要正常出勤,盡到契約的基本責任,然後,撐過降職降薪甚至撐到資遣,至少要保住基本生活保障,直到你找到下一個更好的工作!
有特別突出的事蹟,就是負責了「多少」客戶。
請用具體量化的方式表現,你做了很多事情,如果自己不肯定自己,不能具體說出那些事,別人就會覺得你的價值不高。
發生廠商出包的案件,一定要先承認自己的錯誤,再請教主管該如何正確處理問題。廠商出包應該都有徵兆,做部署的有「預警」的責任,請問你有提前告知主管,並詢問該如何處置嗎?
不要去找新工作,應該重新檢視自己的工作價值,準備應對之用,沒有理所當然的事情,所有事情都是因為你的付出而完成的。
提問者您好:
1.工作的績效考核是主管的權責,在職場上不論哪一層級的人事都有其應該要負的基本職責,也都有必須面對上一層級的督導與管理的壓力,您遇到的情況要回到您自身反思您的努力工作為何達不到主管的期待值,以及廠商案件處理不好的主因為何,從其中去探究自己可以改善之處下手是較為正向的作為。
2.工作表現受不受主管的喜愛是有主觀的因素,您面臨主管對您不滿意可能會降級的狀況,我建議您:
a.針對主管對於您沒有積極表現職位能力的不滿意,請再找主管談一談他對您的期待職為何?需要改善之處為何?得到主管的要求與自我的反思之後,試著調整工作方式與技巧以期提升您的工作績效表現。
b.職場上主管的要求嚴厲話語苛責時而有之,通常都是對個人在工作上出錯危害到公司利益之時所產生對您能力的質疑,雖然您自認沒有愧對薪水也很努力但沒得到主管的肯定卻是事實是一種打擊與挫折,然而能夠在挫敗中如何讓找到自己的核心問題加以改善才是正確的方向。
3.挫敗會讓有不如歸去的轉職念頭是職場上常有的情況,但相對的也會對自己的考驗,因為下一個工作是否適才適所更是未知,因此,我會期待您試著以真誠的態度與主管友善的溝通,讓他帶領您突破自己自認的極限,唯有試一試破釜沈舟之後,才能找到是不是要轉職的真正理由。
以上分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