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懷孕了被降職又被刁難產假請太久…我該怎麼辦?
前一段時間換到了新的公司,新公司給了我一個主管的職位。
但是不到一個月卻因為不習慣公司的文化以及環境等等的一些因素而提了離職。
提了離職後意外發現懷孕了也剛好遇到疫情爆發。
當時我的主管希望我先待下來,當下也有告知主管如果讓你不好做人不好交代我可以選擇離開。
但主管卻要我不要想那麼多。
後來過了一個月公司希望我能夠卸下主管職,轉成助理,公司認為一個懷孕婦女無法做好分內工作,以及部門間的協調。
(懷孕初期到中期,我從來沒有因為孕期的不適而請假或耽誤任何業務。)
前一段時間提了產假的計畫,也被主管刁難請太久了…..(產假2個月+留停3個月)….
真的蠻受傷的,很想衝動離開但一個孕婦根本找不到工作…..
請問老師們,我該怎麼做會比較好?
直接申請產假向政府支取產假薪金,你不好同意降職!去人資那投訴!反正用完政府那6個月有薪孕假再講。
任他們為難,他們不敢解僱你的否則犯法可以告他!
跟他們每天辱槍舌劍就可以了!看誰比較傷!還要嘴他們,你就解僱我嘛!看我要不要告你們!
要請什麼假直接向人資請!說明情況即可!
再怎麼樣,孕肚就楯牌!他們拿你沒責!就算你只擺一個人在那,什麼都不做!他們也沒責!再說要降職!就先向人資投訴!再去政府部門告他們歧視孕婦!再不然找媒體來爆光此事!就是有這些冷血同事才導致台灣少子化!讓他們良心受責備吧!企業除了追求盈利還要付上社會責任!盡情鬧大就對了!看誰比較傷!!!
您好,
產假育嬰假都是按照法規來做的,並沒有錯,只是在工作的安排上要和主管協調好,讓工作的影響降到最低,您也可以好好的休息,照顧嬰兒,達到雙贏的目的,以上提供參考,加油💪!
先提產假吧。留停要看公司規定,但至少提產假大家不會有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