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3/6/6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6-40歲

留職停薪(育嬰假),請假期間向原工作提離職

想請問在留職停薪(育嬰假)期間,如有面試到新工作,向原工作提離職(還在留職停薪期間內)會有甚麼影響嗎?    會需要甚麼特別流程嗎?

另外對於新工作面試時需要坦白說目前狀況(留職停薪)以利後續流程進行嗎?

謝謝您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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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前在育嬰假期間,想知道如果在這期間面試到新工作並向原工作提離職,是否會有影響,以及是否需要特別流程。
2 在留職停薪(育嬰假)期間,您有權利面試新工作並考慮離開原工作。這並不會對您的育嬰假權益產生直接影響,因為您已經在合法的休假狀態下。
3 與您的原工作提離職時,建議您與雇主溝通並了解公司的相關政策和程序。您可能需要提交書面請求,並與公司討論解除留職停薪狀態的具體安排。
4 在面試新工作時,您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坦白說明目前的狀況,即留職停薪狀態。這取決於您對於該資訊的披露與否的舒適程度,以及該資訊對您的新工作申請是否具有重要影響。
5 如果您決定向新工作坦白說明留職停薪狀態,這樣可以讓新工作的雇主更了解您的背景和時間安排,以協調工作安排和您的育嬰需求。
6 不論您選擇坦白或保留資訊,請確保您在求職過程中遵守法律和道德規範,並儘可能保持溝通的透明和誠實。
7 祝福你能夠順利達成自己的職業目標,並在育嬰假結束後順利踏入新的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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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就我的觀點上來看,
你想要轉換工作是你的權益,
但是,
你目前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
意即:
1.公司還在幫你付勞健保;
2.你還佔著缺,公司還不能聘新人;
3.你可能還在享受著其他的公司福利(看你們公司有沒有)。

講白話一點,
公司和你的勞僱關係並未中止,
你有義務要履行勞動契約的誠信義務,
因此,
建議你務必要通知原僱主,
確實做好交接義務,
以免衍生勞資糾紛的問題。

祝 求職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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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 先向原公司提出離職申請(別忘加上預告日期),再配合公司要求完成離職手續,離職證明上的離職日應是您提出的離職日! 一般公司在留停時已經做完交接及離職程序,不太會要求留停的人再進行一次交接及離職流程,不過因公司而異! 無論如何,都建議配合,好聚好散,別因為怕麻煩而讓公司留下不好印象.(免得以後怕其他公司來做reference check)
面試坦白? 儘管HR及主管們可能都看多了育嬰留停案例...但不見得他們都會有一致的評價. (所以您也會擔心?) 面試時,還是找個大家都好接受的說法吧!面試就是一種說服的過程, 您說服過對方後,她們才能說服自己把offer發給您~
祝您好運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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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議您在面試新公司時可以據實以告目前是留職停薪的狀況,並且有動機闡述為何想要轉換工作,對原公司提出離職時需要符合勞基法法規時程。離職流程需要依據不同公司法規而定,建議您若有想要轉換工作可以先向人資了解離職程序,才不會耽誤您的個人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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