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履歷表被要求需檢附工作證明,需檢附的程度到哪?
大家好,因為最近想應徵的工作,有註明需要檢附「相關工作證明」。但是,我不太知道,所謂的相關工作證明,是我履歷表所提及的工作經驗,都需要檢附工作證明呢?
還是只需要檢附跟我要應徵的這份工作,有相關的工作證明即可?
懇請各位前輩解惑,感謝。
回答 4 則
你好 日安:
面試需提供「相關工作證明=前ㄧ份工作服務證明書」
離職證明書:服務起祇日期,單任職務。(入職必給)
服務證明書:在這家公司服務過。(還要申請,不好意思)
其實你這年紀這沒什麼必要,若有疑慮,是可先溝通協調的。(有的人是剛畢業,也沒工作經歷,對吧)
若真的為這無聊的資料(互信破裂),這家也別去了
因為他們也沒台積這樣的福利與薪資。
個人真的沒必要,這也是人資自己大主大意吧!
(不懂面試的意義,真的是浪費雙方的時間)
以上給你參考看看
您好,
最好都附,這會和承認年資和敘薪相關,但您不知道對方會認定哪些工作相關,哪些工作不相關,加油?!
問題沒被解決嗎?邀請GIVER來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