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18/6/26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勞保級距調整申報

月薪28000元,投保薪資28800,那假設2月結算未休特休5000元,於3/10共計發薪33800元,請問何時做級距調整申報,那申報後,是什麼時候再申報回2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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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調整時機:依【勞工保險條例第14條】第2項規定,被保險人之薪資,如在當年2月至7月調整時,投保單位應於當年8月底前將調整後之月投保薪資通知保險人;如在當年8月至次年1月調整時,應於次年2月底前通知保險人。其調整均自通知之次月1日生效。故投保單位可視業務需要及員工月薪資總額異動情況,至少每隔半年(每年2月及8月)按所屬員工之平均月薪資總額覈實申報員工投保薪資調整,但被保險人薪資如有變動,亦可隨時申報調整,並非投保薪資之調整僅能在每年2月及8月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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