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公司要我拿出離職證明,才願意寄送錄取通知,該照做嗎?
我現在是在一家在賣服飾的公司上班,但是因為薪水不太好,所以想要找看看有沒有其他工作機會。
上禮拜面試後,收到HR打電話來說我有錄取了,要問我什麼時候過去上班,但因為錄取只有口頭告知,所以我就希望公司提供錄取通知信件,以茲證明。確切的上班時間,則大約是提離職的一個月後就可過去上班。
但HR卻跟我說要他們收到我的離職證明才願意提供,不然我沒去上班,他們作業又要白費功。
但是我也會怕到時候離職了,又突然跟我說不缺人了,我就糟了。因為薪水開得還不錯,不知道該不該照他們的意思做,還是應該要比較穩妥地先拿到錄取通知在提離職?
還是有沒有比較好的做法呢?
您好,
許多求職者都是在職時找工作,錄取了才會跟原公司提出辭呈。
大家都知道可能有些求職者答應了但最後沒有報到,這家公司為了減少作業麻煩,要您先提出離職證明才願意寄出正式錄取通知,這個程序是不合理的。
求職者與求才者雙方都存在風險,這些風險必須各自承擔,不能將自己的風險無條件轉嫁給對方。
建議您要堅持收到正式錄取通知,才提出辭呈。
以上意見提供參考。
您好,我是阿邱,很高興有機會回答您的問題。
在法律上,口頭通知錄取也是有效力的,只是因為通常求職者不會做錄音的動作,所以比較難以留下佐證。
通常一家公司的任用程序,應該是先經內部簽核通過後才會正式發出錄用通知,確認求職者是否到職;您所應徵的這家公司看起來卻正好相反,先要求職者保證自己會到職,才要啟動任用程序。
您後續的作法,提供兩點意見參考:
1. 向對方表明您也需要有所保障,若對方是擔心繁雜的陳核程序結束後您卻不到職,至少請對方提供一份非正式的通知信,可讓您留存紀錄。
2. 從對方的說法可知,這家公司只站在自己作業方便考量,不夠尊重求職者。見微知著,後續到職該公司,人資會以何種態度對待員工?若溝通未果,您可以重新考慮是否應聘。
先持續溝通,然後以保護自己為優先!就算薪資優渥,屆時被刪缺或到職待不久也是枉然。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不吝點個「拍手」及「肯定」唷,謝謝!
這不合理,收到offer才能提離職,一般標準一個月後報到,報到才會收離職證明。
若照他的說法,萬一離職後公司不給offer怎麼辦?
中間的空檔薪資如何彌補?
這樣難搞的公司建議就不要去了,進去以後麻煩的是更多。
塞翁失馬焉知非福,下一個更好的工作在等你!
祝如意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