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1/3/22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該如何婉拒報到通知?

目前還是在職中工作到3/31,下個月準備轉職換工作。
在3/15(一)A公司通知已錄取,需在3/26前完成在職的離職證明、退保證明等等資料繳交,在4/3報到並有派人安排在職訓練。但在後續有接到B公司的錄取,本人認為B公司更符合我的求職需求,請問該如何婉拒a公司比較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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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朋友,您好:
如果確認B公司更符合自己的求職要求,就直接向A公司說明即可,HR早已習慣有許多類似的事情,說明時就只要稍微帶出你覺得另一家公司(不必指出)比較適合自己的事實,但仍需要感謝A公司的器重給自己機會,讓自己可以帶著自信能走的得更紮實,維持好彼此的關係,哪天都還有可能碰得到,或者是策略聯盟的夥伴也說不定。以上提供參考。
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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