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工作經驗21-25歲
工作經驗過短,但新公司要求離職證明
大家好,不好意思
我最近錄取了一間新公司,公司要求提供最近一份工作的離職證明
但是我最近一份工作只有做一週就離職了,這段經歷也沒有寫在履歷上,新公司也不知道有這項經歷
那請問我這樣還要提供離職證明嗎?
如果不交會不會有什麼問題呢?
回答 9 則
Hi
直接針對您的問題,回答以下給您參考:
那請問我這樣還要提供離職證明嗎?-->
請問您為什麼要欺騙對方咧?一開始講實話就不用擔心這個問題了。
如果現在已經是這情況了,可以跟再往前的公司要離職證明,原則上對方公司是需要開給您的"服務證明"依法規來說這是一定要給的。
如果不交會不會有什麼問題呢?-->
您要問錄取您的公司,每家要求的規則不同,如果對方了解您的情況或接受您的理由,那就可以不用交,就不會有什麼問題;如果公司很堅持,這就是報到時應交的資料之一,缺了就不能報到,那就是很大的問題。
3人拍手・
1人肯定
您好,
不清楚面試時您是如何陳述您過去的工作經歷的?
現在如果不遞交上一家公司的離職證明書,反而會令人質疑。
建議您回前東家申請離職證明,如果這個程序對您來說有困難,此時您必須據實告知新公司的人資單位。
總之,在面試過程中若有刻意隱瞞過去的經歷,事後被發現大多會變成負面評價或是爭議。所以雙方要有互信的基礎,還是以誠實至上。
以上意見提供參考。
1人拍手・
1人肯定
你都沒寫在履歷了,他應該也不會知道你有前工作。
應該是可以以無工作經驗的新鮮人進去吧?
就說沒有就好,如果怕查勞保紀錄的話,可以問看看勞保局會不會查到,但我個人是覺得不需要太緊張,就說沒有。
而且一個禮拜其實也沒什麼,不適合就是離職了而已。
問題沒被解決嗎?邀請GIVER來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