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和公司簽了2年契約,公司前景堪憂,換工作一定要付違約金嗎?

目前任職於一家工藝品模型製造公司,當初面試時公司那邊說會到中國進行培訓,為期一年並每月增加約8000元的津貼,回來後和公司綁約兩年。
培訓項目是開模相關的工作,但因本人較擅長3d建模,便自己向公司引薦轉部門。
在培訓滿4個月時公司便安排本人轉到設計部負責3d建模事項。
目前已培訓完畢,並回到台灣公司任職。
但是回到台灣後,因為培訓已結束,並沒有繼續提供8000元的津貼,對本人來說等於變相扣薪,提出加薪也無果,再加上目前公司發展前景令人堪憂,因而萌生了離職的想法...
想請問是否有沒有能不付違約金離開目前這間公司的方法呢?
因為有更多的職涯規劃不想白白被公司綁著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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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合約的內容跟訓練期間以及違約賠償是否合法,及符合比例原則。
如果是合法,且符合比例原則的話,應該是必須遵守。
我有幾個經驗:
公司派人到歐洲、美國跟亞洲(不同公司,也不同產業)的專業訓練單位受訓,受訓期間公司負擔學費、薪資、補貼。受訓回來返回工作崗位也有一定的工作年限要履行,計算學費、吃住、交通跟薪水,也公司也的確能舉證需百來萬的花費。所以有遇過以下幾種結果: 
評估跳槽後會賺比較多,所以有遇過很乾脆的直接付了錢贖回自由之身去新公司上班
跟公司盧半天希望可以打折、減免或取消,最後還是依比例分期付款,也去了新公司上班
也有人不願意付,蓄意擺爛希望公司開除得以解脫,但公司全程就有都法律顧問在看著合約履行,即便到最後雙方鬧到不愉快到進行到勞工局調解,也絕對是二敗俱傷
您要評估的是合約拿出來了解,評估公司的付出及服務的年限、薪資待遇是否合理,贖身的費用、新的工作在原合約要求履行在職期間的待遇,減去現職薪水,減去現職賠償金額,還有一定的獲利,這個獲利是否值得。雖然調解應該是站在維護勞工權益的角度,但只要公司能舉證花在你身上的投資,那麼合約精神的履行還是會執行。
如果合約不近人情、不符合比例原則或明顯違法,就可以尋求法律諮詢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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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進一步瞭解您當時所簽訂的聘僱合約中,針對提前解約的陳述為何?
此外,加薪的說法,當時是否有白紙黑字列在合約中?

[1] 如果當時的合約並未清楚寫明罰則,而您除了在聘僱契約、公司內部的工作規則,也都未能找到相對應的描述,則提前解約未必需要支付任何罰金。

[2] 如果當時的合約有寫明罰則,也有寫明加薪條件,則可根據公司並未按照承諾支付津貼,以此來作為談判的根據。

[3] 如果當時的合約有寫明罰則,但未寫明加薪條件,則此狀況會是對您最不利的,因為未能取得談判的籌碼,同時需要符合簽署特定契約的最低年限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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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任職於一家工藝品模型製造公司,當初面試時公司那邊說會到中國進行培訓,為期一年並每月增加約8000元的津貼,回來後和公司綁約兩年。換工作一定要付違約金嗎。
2 首先,先確認有沒有到中國進行培訓,有,並且已執行完成。
3 培訓,為期一年並每月增加約8000元的津貼,培訓有沒有領到津貼,有,已入帳。
4 培訓已結束,並沒有繼續提供8000元的津貼,對本人來說等於變相扣薪,其實津貼是中國培訓才有,您已回台認職,沒有津貼,事屬正常,並沒有變相扣薪。
5 至於,有沒有能不付違約金離開目前這間公司的方法,關鍵在培訓合約書,裡面,每一條加以研究,找出條文的漏洞,也許可以離開目前這間公司,不付違約金。
6 有更多的職涯規劃不想白白被公司綁著兩年,還有一種方法就是付違約金,走人。
7 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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