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資方可否拒絕 員工提出 出勤資訊的申請???
工作是在賣場美食街 有人資部可以處理出勤相關資料,因為制度上的不合理因此做到這個月月底,但覺得要留一些證據 如出勤資料 後續要檢舉什麼的也好當證據, 但我覺得提出申請出勤資料的要求90%對方人資會拒絕 我有這個預感~
如果對方拒絕我可以怎麼做? 提要求時故意給人資看我手機正在錄影 中 (畫面不會拍到人,就是錄到聲音這樣) 關於錄影違法疑慮 巴毛律師說過 只要對話框中有包含自己 就可以錄影 錄音,反之則不行。
然後 應該要在還在職期間去申請比較好嗎~ 感謝回覆
關於你提到的出勤資訊申請問題,以下是一些建議與解釋,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1.員工權益與資料申請:根據勞動法規,員工有權利查詢和要求與自己有關的出勤資訊,例如出勤記錄、工資相關資料等。一般來說,這些資訊由人資部門負責管理,如果你正式提出申請,企業應該依法處理。
2.拒絕申請的可能性:儘管企業可能會基於各種理由拒絕你的申請,但如果你的要求是合理且合法的,他們通常不能隨意拒絕。若拒絕,建議你可以要求他們提供書面理由。
3.提出申請的時機:在你仍在職期間提出申請是明智的選擇,因為這樣可以記錄當前的工作狀況。同時,儘量保持專業和冷靜,以免引發不必要的衝突。
4.錄音的法律問題:如你所提到的,如果所在地的法律規定允許你在自己參與的對話中進行錄音,那麼錄音是合法的。但需注意的是,錄音可能會影響人際關係,也可能在某些情況下引發不愉快。因此,使用錄音應慎重考量其必要性與潛在後果。
5.後續步驟:如果人資部門拒絕你的請求,你可以:
-先詢問他們拒絕的理由,並表明你的立場。
-如果對方的理由不充分,可以考慮將此事上報給更高層的管理人員。
-若情況持續未解決,並且認為自身權益受到侵害,你可以考慮向勞工局或相關的勞工權益組織尋求協助,了解如何保護你的權益。
6.專業態度:在整個過程中,保持專業的態度是非常重要的。這樣可以在不影響你當前工作的情況下爭取自己的權益。
希望這些建議能幫助你妥善處理這一情況,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若有進一步的法律問題,也建議諮詢專業的法律顧問。
1 您詢問是否可以在還在職期間申請出勤資料,並擔心人資會拒絕。若拒絕,您想知道如何處理,以及錄音錄影的合法性。
2 根據《勞基法》,員工有權查閱自己的出勤資料。
3 若人資拒絕,您可以提出書面申請,保留申請紀錄。
4 若仍被拒絕,可向勞工局投訴,勞工局會介入調查。勞工局調查,公司必須提供出勤資料。
5 錄音錄影需確保在對話中您有參與,否則可能涉及違法。
6 建議在職期間申請資料,離職後申請較為困難。
7 祝福您。
當然可以合理要求提供關於自己的出勤資料
依勞基法第30條第5項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
同條第6項規定:「前項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勞工向雇主申請其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時,雇主不得拒絕。」
依據上述法規向人資提出訴求即可,即使理念不合而決定離職,也建議不帶情緒處理好最後這件大事,就開開心心迎接新職涯生活吧!
祝您新職順心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