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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2023/1/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在親戚公司上班,許多問題+自己不平衡對待,想不傷和氣的離職

目前還在在職中,因為生小孩關係育嬰留停
1/31就要復職,可我不想再回去了。
但其實我想這些問題很久了,在這之前並非沒有待過好的公司,想很久為什麼「家人」會這樣?我該怎麼提離職?

一開始進去就因為是親戚問我要不要去公司試試,進去後,我做超過很多我工作範圍的事情,覺得不合理都不敢說,後來看到越來越多人離開,才發現原本公司就很多問題。
剛開始薪水底薪21k加其他津貼僅27k且薪轉不是全額,超過24k的給現金,一開始不知道為何要這樣做?
去年111/01/01調薪時候我收到勞保局公文通知,跟公司表達自己權益想知道後續怎麼調薪,得到「等單子來再說」,但那時候其他員工告訴我,如果我不問他們這件事情,他們就當作不知道這件事,不調薪。
後續我又再問一次,只有加勞保級距的差額1250元

做了一年,後面我自己因懷孕,開始被擺臉色、請產檢假要看臉色;還得跟公司說現在勞工產檢假有5次,第六第七次公司可以申請補助,才讓我請⋯
親戚還跟我說:因為妳是公司第一個懷孕的人,你要生還是要拿掉?(覺得親戚當下用詞真的很不妥)
甚至得到「妳不要拿勞基法壓我」一說。

懷孕工作到預產期當月才開始待產、請產假,前面也是努力了很久,我不敢問我是否有年終?你們一定很好奇為什麼我要問我有沒有年終,因為福利當初都沒有提到這一塊。去年只有拿過紅包,可因為口舌已經太多我連這個我都不敢問了⋯⋯

目前育嬰留停第六個月,已經思考許多婉轉方式,想告知他們我的不舒服,最後都算了,想說直接用合理的理由提離職、不要傷和氣⋯⋯

我覺得我不舒服的是:
1.薪水轉帳是勞保投保的最低薪資,超過用現金(銀行往來會很不漂亮)反應過公司回答這樣才不用讓「員工」繳那麼多稅,聽完問號(?)是這樣嗎?

2.公司福利制度不夠完善(跟當初講的完全不一樣)
員工福利要自己爭取,每次爭取都會有口舌(不只是我,其他員工也是)懷孕這件事真的讓我大開眼界。

3.親情綁架跟我說要多多體諒公司,公司有公司的立場,當我因「日常工作」做到大出血差點流產,送去急診時,得到的只有:妳怎麼那麼嬌弱?以前我們還不是這樣過來的?但因體質已改變,這胎本就比較不穩定。最後因為進醫院,我母親趕到現場,逼我開口才得知,便以「調整工作內容」跟我親戚談;最後雖然沒有繼續做那範圍的工作,但時不時聽到:「不要麻煩孕婦啦~出事我承擔不起」這樣很酸的口氣,我雖然懷孕但並非沒有在做事,懷孕9個月一樣下雨天出外勤。

4.我近來已經持續性的抱怨「人」,其實早就對消費員工、福利制度不健全、公司都擺爛員工問題的態度心生不滿,卻礙於現實考量,不知道怎麼做

還懇請有經驗的前輩告訴我:
我要怎麼做才能留給彼此台階下
應該用什麼理由,和氣的好好說再見?
我們撇開員工關係真的可以很好,但不知道為什麼就是上下屬就會變成這樣??

目前已經在同時尋找其他轉職工作,至於小孩子的事情是本來計畫就是要隔三年再生一個(這是二胎),當初他們問我時,我也有說過;但真的懷孕後,我只能自己找勞基法裡面的福利來維護我不要被扣錢、維護我應該的權益,卻被說成不體諒公司、拿勞基法壓他們,唉!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我現在真的很苦惱
我知道公司有公司的立場,可員工有也有員工的立場,人來人往,走了也沒有新血再進來
我不知道為什麼基本的尊重好像因為是家人的關係,就被忽略了?我以為我的付出他們會看到,但始終都被認為:應該的。
我沒有要特權,我只要基本的權益⋯
今天我就事論事,請問如何能夠和氣的好聚好散?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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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

您好,

看了您的敘述,早就該離開這樣的公司了,何況還有親戚關係存在,並沒有多加關懷您。社會上有許多的亂象,都是為了利益,因為貪嗔癡,破壞了親情,甚至家人的關係。

相信發生在您身上的例子,已經讓您看透人性了,您必須要為自己的未來著想,要懂得自保。

任何企業,沒有依照規定幫員工加保,高薪低報,或想要逃漏稅,都是劣質的公司,就算公司有獲利也是短暫的,因為價值觀已經扭曲,不重視員工,就不適合長期發展。

如何和氣的好聚好散? 正式的提出離職申請,不須與他們動怒,就說自己有自己的規劃,或想再繼續專心育嬰...。 至於他們怎麼想怎麼說,不用在意,您問心無愧就好。

遠離這樣的負能量,您才可以重新開始,加油。

以上意見提供參考。

4人拍手

您好,

我想您已經很明確要離開了,想要好聚好散的話,就說"後續還是想要自己帶小孩,所以暫不考慮回到職場"這樣就好了。那些不滿是否要發洩、是否要現在發洩? 我想您心中也有了答案:離開這個奇怪的職場,我想是最重要的。

雖然不清楚實際的作法與情況,但是正常的企業不會隨便變更薪資發放的方式。且他的回答也讓人擔心,是否沒有正常幫您繳納您對應的稅金,公司的部分可能也有逃漏稅的疑慮。

既然這個工作和環境已經對您造成諸多傷害,也確實看起來有很多權益上的問題不清楚,但因為您又牽扯了一些親情面的問題,是否要畫下止血線盡快離開,當作學一次經驗?

現在的環境變幻莫測,原本都是建議先找好工作在離開(如果有經濟壓力的話),但面對這樣情緒勒索的狀態,我想先脫離對你的精神狀況來說可能會比較好。建議您還是自行評估先後順序。

祝福您新年有新的氣象,轉職成功順利!

3人拍手

重點提示如下:
1、進入公司是因為親戚關係,增加額外業務項目也是因為親戚關係,都是‘’情份‘’考量。
2、沒有“公司”立場,只有老闆立場,因為是小公司,所以制度不完善,肯定不理睬所謂“勞基法”,多數小公司根本沒有所謂勞基法的概念。
3、在這家因“情份”’進入工作的公司,您已經有員工觀念了,有自保員工權益的想法了,顯示這家公司的制度已經不符合您的期待,為何不走?
4.、可以借以照顧孩子的藉口,需要離職2年作為理由,相信“親戚”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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