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6-40歲
法院扣薪的債權比例計算?債權有優先順位嗎?
公司收到某員工的法院扣薪扣函文,其中也有國稅局、健保局執行扣薪債權案件,請問要怎麼計算債權比例呢?哪些債權有要優先償還嗎?
回答 2 則
依【稅捐稽徵法第 6 條第 1 項】以及【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9 條】分別規定:稅捐之徵收,優先於普通債權、健保法之保險費、滯納金,優先於普通債權。
若同時有稅捐與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滯納金債權則此兩項屬於同一分配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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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到某員工的法院扣薪扣函文,其中也有國稅局、健保局執行扣薪債權案件,請問要怎麼計算債權比例呢?哪些債權有要優先償還嗎?
依【稅捐稽徵法第 6 條第 1 項】以及【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9 條】分別規定:稅捐之徵收,優先於普通債權、健保法之保險費、滯納金,優先於普通債權。
若同時有稅捐與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滯納金債權則此兩項屬於同一分配順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