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年後保證不離職,才能領年終,這樣合理嗎?
您好,畢業後我很快找到第一份工作也就是我現在的這份工作,實在有諸多傻眼事情,總之,我本來想等領完年終就提辭呈,絕不眷戀,但前幾天聽資深同事說我們老闆每次過年前都會找每個員工進去他的辦公室一對一談,他會想辦法確保你沒有要轉職,才給你年終!!請問這樣合法嗎?年終應該是要鼓勵員工過去一年的辛勞,即使我離職,也應得年終吧?
我這個人不喜歡說謊,我應該騙老闆說我不會辭職,來領他的年終嗎?還是我應該怎麼和老闆說?
您好,
反過來說, 這是一年一次跟大老闆有上達天聽的一次對談, 這不是每個公司都有的機會, 好好把握跟老闆練習一下績效討論,
談的好, 你會知道自己的工作目標, 甚至未來的加薪發展空間, 可能會改變心意, 談不好... 就再次證實這家公司讓人傻眼, 好好找工作吧~
績效討論
1. 簡單報告過去半年或一年的功績績效, 提醒老闆你好棒棒
2. 簡單報告明年上半年度的目標與專案, 聽聽老闆對工作與公司的想法
3. 瞭解主管對你的評價, 其他部門同事對你的建議
4. 公司對你未來發展的規劃
最後, 他扣住你的績效獎金或年終獎金, 對你不合理, 對他很合理, 只能說出來江湖混, 要按照人家的遊戲規則玩, 辭職轉職如果要領獎金, 記得日期要算準。
等年終到手, 找到工作再辭職, 就只能遺憾地說, 對方出__挖我, 這條件太好無法拒絕, 感謝公司栽培, 我們有機會再合作。
以上, 提供您參考
1. 本來想等領完年終就提辭呈,絕不眷戀,但前幾天聽資深同事說我們老闆每次過年前都會找每個員工進去他的辦公室一對一談,他會想辦法確保你沒有要轉職,才給你年終。
2. 確保你沒有要轉職,才給你年終,這是公司的文化,沒有違法。
3. 不喜歡說謊,正直,就明說年後離職,年終老闆自己留用。
4. 即使離職,也應得年終吧,職場除非勞基法規定,否則沒有應得。
5. 想得年終,就先找工作,與老闆說續任,領到年終一個月後離職。
6. 祝福您。
首先,工作一整年,對上班族來說,的確,年終是一種打氣,不過,首先要有一個認知,年終不是每個人都拿的到,主要還是要看公司是否在今年有否賺錢。
其次,且不論公司大小或制度問題,就一個職場工作者來說,不論是否和老闆及主管相處如何,或是想不想離職,這都是個人問題,不宜也不適合在提辭呈前先說出口(也是對公司的尊重),當然,一般工作者在年終發放前,更不會和主管說自己領了年終就要走。
以上就供你參考了。
年後保證不離職,才能領年終,這樣合理嗎?
這要分二個方面來看,如果您的年終是屬經常性薪資,即所謂的保障年薪,那這個就違法;但如果年終是屬恩給性的薪資,這時的年終並不會被認為是工資。此時雇主要不要發年終獎金,則要看年度公司是否有賺錢以及公司認定您的績效為何。
所以貴司老板的作法只是在防君子,如您,但我並不是說您之外的都是小人,而是您之外的這些人所做的行為只是一般大眾人會做的行為,而您到底是說謊領年終,還是不屑年終說實話,就看您的決定,沒有對錯沒有所謂沒誠信,因為我也可以說那時我沒想走,但後來還是想走,沒特地再去跟老板回報,這也是一種解釋。
您說您畢業後很快找到您現在這份工作,但發現有諸多傻眼事情讓您想離職,所以我推估您的年資大約半年吧,半年的年資年終或許也沒很多(除非貴司的年終基數是很好的),這樣您又何苦煩惱呢?
合法的 年終本來就不是一定要發放的東西
有興趣可以去查下勞基法
只是因為社會文化與期待給你的印象就是這樣
領完年終在走 沒有甚麼不好
阿要是有更好的工作因為沒辦法等你領年終哩?
這樣為了年終有意義嗎?
認真回答妳問題
這老闆很蠻常見的 不會辭職才發年終
也沒啥問題 廢話你都要走了 當然給你省下來
或是拿去給死忠的人 繼續幫我幹活
也算是一種道德綁架情緒勒索
最簡單的做法就是趁現在趕快去找好的下一份工作
跟人家談好說要領完年終過去 合情合理
阿如果找不到 你就是年終領完在離職
隨便掰個理由 很簡單吧 人生無常啥的
這種老闆一大堆不用怕找不到下一個
真的不用怕超級多的
給年終獎金的前提在於你年後是否會離職?
這就會牽涉到勞動基準法第15條之1「雇主得否與勞工約定最低服務年限」適法性的問題。
倘若雇主未和您簽訂約定最低服務年限的契約,則此時就回歸民事契約做解釋。亦即雇主是否有和您約定,年後離職須返還年終獎金等相關約定。
倘若雇主既未和您簽訂最低服務年限的契約且又無約定年後離職須返還年終獎金相關約定,則您領取年終獎金應無返還問題。
至於你是否要誠實的說明將於年後離職,這並不適合讓其他人幫你做決定。
身為成年人,應該對你的未來想清楚再規劃而給予雇主回覆較為妥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