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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2023/8/28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在離職預告期間請假結束法律上的預告期

職場前輩你們好,
離職預告期有10天,但公司已經找到交接的人,並告知會給予兩天的交接期,讓新人能交接完畢。請問可否前三天正常上班,後面七天用請假的方式,完成這十天呢?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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