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3/7/10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提出離職後,公司可能要求我提前離職

是這樣的,我大概在月初時跟公司提出離職,由於滿一年所以預告月底離職,已經透過口頭、手寫辭呈與email三個同時發出遞交離職申請。

過沒多久主管找我約談,希望能讓我提前離職,但我查了一下,
提前離職如果我不同意就是無效對吧?
如果我主張提前離職可以,但要付我到月底的薪水也是可以的吧?
倘若出現第三種情況,他要求我在預定離職日前提前離職,而我不答應,他如果強制要我離職(就是無論如何都要我走),這樣算不算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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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既然是按公司規定提的,主管請您提前離職,您就問薪水算到何時?如果薪水照付,只是要您早點走,不是很好嗎?
當然如果條件談不攏,就好好待著到最後一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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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資遣唷, 因為在還沒有雙方達成共識的時間就讓你走, 那就是資遣.
會建議你跟主管在資遣的形成上達共識, 大家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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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聚好散很重要,離職沒弄好會影響之後公司的會勘,還是和公司達成共識,有的時候吃點小虧提前離職也不用公司付你提前但沒去上班的工資啦。華人社會就是情>理>法,如果要走到規定的份上,那就是翻臉了

2人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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