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要離職了,但沒有人可以交接工作

我在現在的公司任職兩年半,預計下禮拜四(1/5)正式離職,我在一個月前就已經發信告知主管,也有獲准離職。
我的部門就只有我跟主管兩個人,但主管平時還身兼其他部門的部份工作,因此他算是放養我,很多事情都是我一個人慢慢將一些sop摸索出來。

比較困擾的是,距離我離職日只剩兩個禮拜了,但公司一直還沒找到適合的接替人選,加上越來越接近過年,大家手上的事情越來越多,導致我有時候還要去支援別的專案,工作量變很多,幾乎每天都在加班,本來預計下週要請完的特休大概也沒辦法請了。
之前聽聞其他朋友說離職前的幾個禮拜通常很閒,把手上的事情交接完就無事一身輕了,反觀我自己,怎麼反而離職前事情還越來越多呢?

目前的情況是我已經快做好交接手冊了,但一直被塞工作的情況下,很難將交接手冊寫完;另外私下我也一直詢問主管接替人選,但主管總是以還沒找到人選,叫我先好好工作為由,隨便敷衍一下就帶過,甚至開玩笑說:「部門沒有你真的不行!要不要再考慮待一個月阿?」,讓我很傻眼。

想請問的是在這種情況下,大家會怎麼應對呢?目前打算當天將交接清單發給相關人員就好,即使公司沒有安排交接人選,離職日當天我應該還是可以順利走人吧?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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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9

該做的做好就好

其他不用煩惱

該離開就離開

重新你的新旅程~~~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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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時間到了,該辦的手續完成了,當然可以離開,
已經盡可能協助公司辦理交接手續,但公司如不當一回事,
也只能拍拍屁股走人,畢竟你自己也有自己的職涯規劃,
不可能跟公司耗下去。
能做到的,就是持續提醒公司,你還剩下幾天時間,如找不到新人就派現職同仁在跟你做交接,如果真不交接,那也就盡力了。
也要提醒你,有些該交接需雙方簽名的文件(如移交清單),務必要雙方簽名,最好在拍照存檔,避免離開後被冠上交接不實或未交接的莫須有罪名。

1人拍手・

1 預計下禮拜四(1/5)正式離職,我在一個月前就已經發信告知主管,也有獲准離職。 我的部門就只有我跟主管兩個人,但主管平時還身兼其他部門的部份工作,因此他算是放養我,很多事情都是我一個人慢慢將一些sop摸索出來。
2 請主管指定一人,辦理交接事宜,若真沒有人力,新進人員又銜接不上,交接對象就是主管。
3 最後一週,找主管就交接清冊,對主管完整說明。
4 特休大概也沒辦法請了,這還好,轉發現金。
5 手續要完整,謝謝主管放養。
6 新年快樂。

時間到就閃人~
公司沒安排人跟你交接有兩種原因:
1.你目前手上的工作可有可無並不重要,或是可取代性高。
2.你的業務未來公司不在繼續提供,所以也沒必要交接。

您好:

我前一份工作離職時也遇到類似的問題,單位遲遲不找人,同事也不跟我交接。我做了檔案清單,在離開前兩天才在主管在場的狀況下交接所有檔案,及工作項目,清單主管及我都留存一份。
即便如此,在我離開後電腦內的所有資料就被清空了,同事對外宣稱我沒有交接,所以她甚麼都不知道。而這些事還是後來接我工作的新人打電話問我工作該如何進行時告訴我的。
所以提醒您,交接手冊一定要完成,並且一定要主管和你都簽名且各留存一份,日後才有替自己正名的證據。確定交接手冊及清單都簽名後,離職日當天就安心離職,畢竟沒人跟你交接不是你的問題。

1人拍手・

交接手冊寫好,時間到辦離職手續走了。就是這樣。

1.交接人就是老闆,沒別人了(部門員額2),文件、專案進度、手冊打包,整個D槽給他
2.公司可能有部門整併的考量(部門員額2,缺1),但妳要離開了,而你的主管也在等明確的指示,於是就變成大家都在等
3.離職是大事,時間到了就要離開,尤其是雙方談好後,什麼玩笑打屁暗示,都可以不用理會,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4.新年快樂,新公司不一定更好,但一定會學到新東西,加油~

1) 自己的工作屬性與責任自己抓,能配合的範圍配合。底線是依法且不要留下爛攤子就好,其他是主管與公司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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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已經 3 年了,公司體制沒有準備好隨時可能有人突然患病躺床二週沒法到班,甚至就這樣掛掉的對應的話,管理層自己要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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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交接內容與作業方式寫下來是很好的方法。記得不要藏私,離職前寄給可能有的交接對象、上司、以及上司的上司。至於能寫得多好視各人狀況而無法強求。坊間一些號稱 Step-by-Step 的電腦教學書都沒能寫成真的 Step-by-Step 了。

都要走人了,要不要請人來交接,那是公司的事情
還在公司在職的人,自然會去扛,
畢竟他們還在吃公司薪水的 自然是拿人錢財辦事的

時間到
特休 休完 回公司報到辦理離職手續...
反正一切照勞基法程序走,沒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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