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工作經驗未填年齡範圍
新公司要離職證明 但前一份工作做不到一個月 可以提供上上間嗎
您好
我上一份工作做不到一個月的時間
但是面試時未提到這間公司 而新公司要求離職證明
我可以提供上上一份的離職證明嗎
還有如果要求再提供勞保證明紀錄 也可以只提供前一份的證明嗎
麻煩大家了 謝謝您
您好:
我是Alice,以下是個人淺見,請參考:
因受到《個資法》等法令保護,人資查不到您的投保紀錄(除非雇主請您簽立了查詢勞保同意書),故人資不會知道您提供的離職證明是前公司或前前公司。
但基於誠實信任原則,建議您誠實告知新公司因為某些原因短暫就業過(您亦可提供前公司及前前公司之離職證明),以免後續產生爭議,新公司對您失去信任而失去工作。
您好:
1.您的意思是新公司會跟你要離職證明及勞保證明嗎?因公司而異,如果公司有要求不算違法,但勞工可以拒絕,建議您可以委婉詢問公司目的。
2.勞保證明會顯示您加保的每一份工作、職業訓練、工會投保的加保及退保日期。
1、要求離職證明之目的
其實公司要求離職證明有些只是為了遵守政府法規(勞基法),擔心求職者已在其他地方有加保,不希望替員工重複加保等原因,故要求您提供離職證明,當然真實目的是什麼您還是得跟新公司確認才知道。
2、勞基法規定-事業單位於勞動契約終止時有發給服務證明之義務
但依勞基法第 19 條(事業單位有發給服務證明書之義務)-勞動契約終止時,勞工如請求發給服務證明書,雇主或其代理人不得拒絕。
3、個人查明事業單位所有勞健加保、退保紀錄之權益
所以即使您上一份任職期間短,其實該公司仍有提供離職證明之義務。如果在面試時沒有提到您上一份工作經歷,您可以先提供上上一份,但是假設您上一份公司沒有幫您轉出無退保紀錄,造成新公司有重複投保還是其他問題,事後人資詢問您可能要提出解釋,如果您擔心退保問題,也可以到地方勞工局攜帶身分證件等進行查詢您個人加退保紀錄。
希望以上的回覆有幫助到您,祝您求職順利。
您好
個人覺得面試就是要誠實告知 ,那你中間這段時間那是算待業嗎? ,那又要怎麼解釋 ,且萬一被人質疑你的誠信 ,那不是很不好嗎? ,如果公司也對你有所隱瞞 ,你覺得這種感覺好嗎? 回覆你問題,
短暫的工作資歷並不可恥 ,個人覺得來來去去是很正常 ,但就是你自己要把它交代清楚就好 ,個人覺得誠信真的很重要 ,如果連基本的誠信都被打問號 ,那會表現得多好也許就會有質疑 ,同時這你自己也要注意 ,工作要慎選 ,不要把自己的履歷變成A公司3個月 /B公司1個月 /C公司4個月 ,也許這樣有可能就是你自己的問題了(總不可能永遠都是新公司的錯) ,還有很怕的就是 ,一問到要離職的原因 ,就開始滔滔不絕的說 ,有哪裡不合法 ,主管有多不合理 ,公司制度有多差...,也許這就會讓聽的人會打很多問號 ,要怎麼說 ,這你自己要思考一下.
離職證明是要核對你履歷的經歷是否屬實 ,例如履歷上A公司服務的年資和職稱(但有可能離職證明上面的時間或職稱不對) ,離職證明也會配合勞健保轉出單 ,也是公司要確定你是否有重複加保 ,以及你的投保級距 ,加退保日期...,若是你沒有提供 ,萬一之後被查出來 ,不是又要花更多時間來解釋 ,也許你可以去看看是不是說法或表達上可以再好一點 ,好好地交代清楚 ,自己才不會心裡又擔心這擔心那 ,你覺得這樣會不會好一點.
相信你是會有思考的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肯定 ,祝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