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18/7/19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6-40歲

能強迫同仁不要加班?

如果同仁是依自已意願留下將公事處理完下班,公司可以強迫請同仁離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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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自主加班時間有受到雇主監督,例如向主管回報事務,主管也予以回覆,應認為有加班之事實。基於此類爭議頻繁,建議每個月與勞工確認當月出勤紀錄。未受公司指示之延長工作,請勞工在出勤紀錄上填載原因並簽名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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