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之前領過失業補助還可以再領嗎?
我原本在工廠上班,在那裡我做了10年,但是後來公司解散了。所以失業了,在去年有去申請失業補助金,領了6個月。領完之後在去年12月的時候找到新工作,已經做了4個月,但是主管覺得我無法勝任這份工作,已經對我做了資遣預告要把我資遣。
我想請問之前領過失業補助還可以再領嗎?
謝謝。
回答 2 則
您好
如果勞保投保年資有夠 ,是可以再領.
但沒有領到6個月. 是會有時間的限制.
就服站會勾稽你相關投保紀錄.
以下提供你參考.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肯定 ,祝福你.
https://www.bli.gov.tw/0017280.html
https://laws010.com/blog/labor-dispute/layoff/layoff-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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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失業給付申請條件之一是
申請人需為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辦理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者。
看看你是否有符合?
再來直接打電話去就服站問或者帶著你的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去詢問,因為櫃台人員會查詢你的就業保險投保年資就會知道你是否符合資格可以再領!
祝福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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