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兼職(接案)無預警、無限期停薪,向公司求償是合理的嗎?
我幫一家公司撰寫文章,有簽勞動契約,上個月對方突然跟我說不需要再撰寫文章了,等之後有需要的時候再跟我說,想請問這樣可以要求資遣費或是甚麼補償嗎(自從2021/12簽訂契約,至今已累積約2年6個月的工作期間,可依此求償1.25個月平均月薪作為補償嗎?)
找了網路上的資料,但幾乎沒看到兼職(接案)相關的法律規定。我這份兼職是不進公司的,寫完文章直接傳給對方,每個月再填勞務報酬單請款,最近這一年多以來的文章數量與月薪都是固定。我看了一下當初簽的勞動契約,有表明我是"從事有繼續性工作",並有提到"雙方於雇用期間其餘本合約未規定之事項,均依甲方公告、民法、勞基法等相關勞動法規定之。"
不知道這種遠距兼職的工作被無預警、無限期停薪,向公司求償是合理的嗎?
重點應是你所謂的有簽勞動契約,該契約是僱傭契約或承攬契約,如果是僱傭契約,適用勞動基準法,雇主要資遣你,那應有的預告期、資遣費及非自願離職證明都是必需的!如是承攬契約,無勞動基準法之適用!
建議你帶著你的契約到主管機關(當地政府勞動局、勞工局或勞工科)諮詢或請律師協助!
在你的情況中,首先需要確認的是你與公司之間的法律關係。根據你的描述,你們簽訂了勞動契約,這意味著你可能被視為公司的員工,而不是單純的承攬或接案工作者。
如果你是公司的員工,根據勞動基準法,公司在終止勞動契約時需要給予合理的通知期或支付代通知金。此外,若符合資遣條件,公司應支付資遣費。資遣費的計算通常是依據你在公司的工作年資來計算的。
然而,如果你是以承攬或接案的方式與公司合作,那麼這樣的關係可能不受勞動基準法的保障,而是依據民法中的承攬契約來處理。在這種情況下,是否可以要求補償需要看你們的合約中是否有相關條款。
由於你的情況涉及法律問題,建議你可以諮詢專業的勞工法律師或相關單位,如勞工局,以獲得更具體的法律建議和協助。
了解,會再向勞動局詢問這份契約是屬於僱傭契約或承攬契約,感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