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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4/29 19:19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被嚴重的職場肢體語言霸凌,去新公司要講嗎?

請問我曾在一家飲料店常達10個月的肢體霸凌、語言霸凌大吼大叫、咆哮、嘲笑怒罵、把別的的過錯丟給我、霸凌者不准我上廁所喝水、拿果汁機砸頭、底下冰箱門尖銳物品差入骨盆腔內側、主管帶領下屬肢體霸凌說少我10歲男生沒做光我什麼事說我愛計較讓下屬有樣學樣,我一個負責全部工作,我剛出社會沒多久就遇到非常嚴重肢體霸凌,也做的最久,每次新的面試官問為何10個月離職我都選擇隱瞞說職涯規劃想要找個技術員、行政找下班的工作生活作息比較正常還是沒錄取?請問我這10個月的經歷需寫履歷表嗎?如果不寫畢業已經4年沒有工作經歷也會被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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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先跟你說:如果你所描述的情況包含肢體攻擊、限制上廁所喝水、言語羞辱與主管未能阻止,這已經不是單純「職場磨合不好」而已。你會害怕、委屈、甚至不知道面試時該不該說,都是可以理解的。但在求職面試上,我會建議你先抓住一個原則:履歷與面試不是要交代所有受傷經驗,而是要讓新公司看見你現在能勝任什麼工作。

一、這 10 個月經歷要不要寫履歷?
我會建議:可以寫,但不要把霸凌細節寫在履歷上。
原因是,若這是你畢業後少數或最完整的一段工作經歷,完全不寫,面試官反而會看到「畢業 4 年幾乎沒有工作紀錄」,就更容易追問空窗期。把這 10 個月寫進履歷,因為那確實是你的工作經歷。但履歷上不要寫「被霸凌」、「被主管怎樣對待」,而是寫你做過什麼工作、學到什麼能力。例如門市服務、備料、結帳、清潔、庫存整理、現場營運支援、顧客應對,這些都是可以被企業理解的工作內容。
重點是:寫工作內容與可轉移能力,不寫衝突細節與受傷過程。

二、去新公司面試,要不要主動說被霸凌?
我會建議:不要在面試一開始主動完整揭露所有細節。
這不是要你說謊,也不是要你替前公司隱瞞,而是面試時間有限,新公司通常最想確認三件事:
你為什麼離職?
你是否能穩定工作?
你是否能勝任目前應徵的職務?
如果一開始就把所有傷害經歷詳細說出來,面試焦點可能會被拉到情緒、衝突、人際風險,而不是你的能力與求職方向。這對你不一定有利。比較建議你準備一段 30 秒的中性說法,採用「承認經歷、帶出學習、說明轉向、不攻擊前公司」的方式,例如:
我前一份工作是在餐飲門市,做了約 10 個月。那段經驗讓我累積了顧客服務、現場支援與高壓環境下的執行能力。不過我後來也更清楚自己希望往作息較穩定、制度較明確,並且能持續累積行政或技術能力的方向發展,所以這次會以行政總務、技術員或穩定班制的工作為主要目標。

如果面試官進一步追問,你可以再補充:
當時的工作環境壓力較高,也有一些管理與溝通上的不適應。離開後我有重新整理自己的方向,現在更希望找到分工清楚、制度明確、能長期累積能力的環境。

這樣說不是欺騙,而是保護自己。你不需要每一次面試都重新講一次那些痛苦的細節。你只要讓新公司知道:你有工作經驗,也知道自己接下來想往哪裡走。

至於過去那段嚴重的遭遇,如果真的涉及肢體傷害、恐嚇或羞辱,建議你另外整理證據與紀錄,再視情況尋求勞工局、法律扶助、警政或專業諮詢資源協助。因公開平台無法看到完整證據與文件,實際仍需由主管機關或專業單位依個案判斷。這件事可以被處理,但不一定要放在求職面試裡處理。

最後想提醒你:這 10 個月不應該只被定義為「被霸凌的經歷」。它也代表你曾在很困難的環境裡撐過、做過工作、累積過服務與執行經驗。接下來你要做的,不是把過去全部說出來,而是把自己慢慢帶回一個更安全、更穩定、更能累積能力的工作環境。

「你是我藏身之處;你必保佑我脫離苦難,以得救的樂歌四面環繞我。我要教導你,指示你當行的路;我要定睛在你身上勸戒你。」
—— 詩篇 32:7-8

過去那段環境或許讓你感到害怕與不安,但請記得,你已經離開那個危險的地方了。願上帝成為你堅固的藏身之處,保護你脫離過去的陰霾;更願祂親自引導你接下來求職的每一步,為你預備一個安全、制度健全,能讓你重新找回自信的新環境。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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