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已經離職快一年,還可以跟前公司要離職證明書嗎?
我現在正在準備入職新公司,但他們要求提供離職證明。可是在我離開前公司時,並沒有特別去索取這份文件,前公司也並沒有主動提供,只叫我簽了一張自願離職的切結書。
距離我離職已經快一年了,不知道現在還能否向前公司申請這份離職證明?如果申請的話,我是否需要特別注意什麼呢?
回答 6 則
您好
依法規公司本來就要提供服務證明書 ,也許你尚未有很多經驗 ,離職證明和勞健保轉出單 ,這些資料通常之後你要繼續在報到時 ,一般公司都會請你提供 ,你也可以去勞保局申請投保紀錄 ,上面也有你在職投保的區間(如果公司有在第一天就幫你投保的話) ,這也是可以證明 建議你可以先電話詢問前佳公司 ,也許承辦人不一樣了 ,你可以提供你何時到職和何時離職 ,讓人家比較好找 ,也要告知你的用途 ,應該是不會刁難 ,但是人家要申請 ,要簽核也是要時間 ,要再怎麼寄給妳或請你過去拿 ,這些你都要跟對方說清楚 ,人家是有義務提供給你 ,但沒有說一定要在一周內提供 ,或是一定要寄給你...,這就是眉角 ,你應該要清楚 ,以下再提供相關連結給你參考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肯定 ,祝福你.
https://blog.104.com.tw/voluntary-involuntary-resig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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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你擔心時間過很久了,但你還是有權利索取離職證明的,至於在索取時的注意事項,其實就是保持禮貌地向人資詢問,你可以表明自己的用途是現在的雇主需要,前公司照理來說不會覺得奇怪或為難的!(我自己也曾隔了四個月後才向前公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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