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41-45歲
特休未休的天數是否可以全數換薪
我到職日是102年4月16日,若要年後離職,特休未休完的天數是否可以領到全部未休的特休工資,還是要等過到職日才可全部領到
您好
不知你的特休是曆年制還是週年制 ,時間到了就會有 ,特休未修完 ,就是轉換成工資 ,至於工資怎麼算 ,可詢問HR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拍手"或"肯定"或"關注" ,祝福你.
勞動部有相關系統可計算.
https://calcr2.mol.gov.tw/RestDays
結論先講清楚,讓你安心👇
你不需要等到「過到職日」,只要離職時帳上還有「已取得但未休完」的特休,公司就必須全數折算成薪資給你。
下面把規則一次說清楚。
一、特休怎麼「取得」?關理解鎖時間很重要
在台灣,特休是依年資分段「一次給」,不是每天慢慢累積。
依《勞基法》第38條(重點):
滿 1 年 → 7 天
滿 2 年 → 10 天
滿 3 年 → 14 天
滿 5 年 → 15 天
滿 10 年 → 16 天
之後每滿 1 年 +1 天,上限 30 天
👉 關鍵:是「到達年資那一天」才一次取得該年度全部特休
二、用你的實際狀況來算(這很重要)
你的到職日是 102 年 4 月 16 日。
如果你「年後離職」,但 還沒到 4/16
你還沒跨到下一個年資年度
所以:
✔️ 你可以領到「目前這個年度已取得但沒休完的特休」
❌ 還沒到 4/16 才會給的那一批特休,拿不到
👉 公司不能說等你過到職日才給已存在的特休薪資
👉 但公司也不用預先給你「尚未到期」的新一年度特休
三、你實務上該怎麼確認?(很實際)
我建議你現在就做這 3 件事:
① 向人資確認「你目前帳上還有幾天特休」
用詞可以很中性,例如:
「想確認一下我目前已取得、尚未休完的特休天數,方便我規劃離職前後的安排。」
② 確認公司特休年度算法
有些公司是:
到職日制(最常見)
或曆年制(1/1 重算,但仍須依法補足)
👉 不論哪一種,只要是「已取得」的特休,離職就要給錢
③ 保留證據
出勤紀錄
特休明細
勞動契約或員工手冊
萬一真的被凹,這些都能保護你。
希望以上內容對您有所幫助。
您好:
重點是要回頭去看公司的規定,我們是從到職日起算的周年制?還是每年換算從元旦起的曆年制?這在薪資條上應該是有所揭露的,建議可以再確認一下;而不論何時離職,未休畢的特休、補休都是應該要予以結清的。
以上供參。祝您順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