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0/2/7
-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未填年齡範圍
公司不照勞基法走應該繼續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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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進公司一年,但公司無預警裁員,放無薪假,甚至逼迫員工拿特休跟補休去補無薪假,(公司沒有依照勞基法跟員工開會協商,也沒有通報政府)近期已放第三次無薪,請問該果斷離職嗎?
會不會因為工作經驗不滿三年,或下一家公司覺得你沒有跟公司一起共體時艱?
回答 4 則
HR和用人主管不是只看表面的工作經驗年資的長度,更重要的是這段時間的產值和工作項目,所以如果這段時間,大部分的時間是放無薪假或做產值低的工作,其實這樣的年資意義不大。
至於你目前的公司無預警裁員或放無薪假,是因為天災(例如、武漢肺炎)等一些不可抗拒的原因,或是因為公司體質或產業不佳。如果是前者,這樣的狀況可能是幾個月就會有轉圜;如果是後者,考量到未來的發展和風險,應該還要試著找其他機會。
2人拍手・
1人肯定
我覺得是轉職成本考量
1.你年資一年,所以資遣費等等的,加一加還好,所以你的沉沒成本相對不高,所以在公司前景不佳下,另謀出路看似合理的
2.果斷離職?! 或是同步去找工作呢?! 因為離職就沒資遣費,大可先找工作,拿到OFFER 再離,但如果你35以下,在找工作無慮,但其實直接離職好好找工作也行;但如你 35以上,找工作不易下,自然是在凹下去。
3.基本上大家都在職場幾年,所以有一些共同的經驗,我相信下一家公司的hr也會同理心的,他會在意的,應該是你會不會動不動就勞基法、勞工局的。
4.我換過16分工,僅一份超過3年,這年頭,你看看那耶待超過五年八年的,幾乎戰力都不跟隨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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