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1/9/25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6-40歲

這種情況該怎麼解決呢?

1.碩士在職班,工作汽車機車試驗,職稱技師。
2.事件起因:新上任主管1年九個月以來,陸陸續續已經走了三個人,後續會不會有人再走我不知道,但原本我也是想好好把書唸完再來考慮生涯規劃,但在9/14下午外出工作返廠後遭到小主管控訴不服管教原因是外出簽單沒有給其他組的經理簽名(本組經理居家隔離中)反而找自己組的工程師簽名,就整個流程於9/14寫信給部門長官裁示是否有違反工作原則至不服管教之地步,9/17經與部門長官訪談後說明並沒有至不服管教地步,我也只是想要這個結果,原以為事情這此落幕,怎料竟是惡夢開始早上晨會因目前公司採取分區辦公故我們是以賴群組進行電話開會9/22、9/23早上都遭到小主管及組經理的質問甚至謾罵,所以我把起因跟謾罵是由寫至論壇請大家看看是否有缺失的地方,其中我完全沒有洩漏公司任何資訊包含人名以及其他訊息,9/24原本要按照排定之工作出門實行,因莫名原因被喊回廠內,接著部門主管請求撤文,這些也都照辦之後就按照另行排定的工作繼續實行到下班,怎料後續有更高層下令要處分甚至是離職,那目前已經安排各式各樣的手段在實施中,請問這樣情況我能如何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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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稍微彙整目前遇到的狀況再給予建議:
Q:外出單因故無法直接給貴組經理簽核,轉由當組工程師代簽。
A:這部份得稍微釐清,經理的代理人應為他組經理,或貴組小主管甚至是工程師? 如果因為緊急狀況無法尋覓第一代理人,轉而第二代理簽核較為合情理。
Q:部門長官回覆該情形,表示未有不服管教之狀況,嗣後貴單位經理及小主管來質疑此事,衍伸後續工作氛圍極差。
A:一般來說越級報告確實是職場中大忌,爾後建議應盡量和直屬主管冷靜溝通,未果再透過HR部門反應至貴部門主管。(或依貴司文化得再向上反應)。

Q:因個人評估整體事情不符一般情理發展,將自身所欲情形分享至X論壇聽取建議或取得同溫層支持,卻意外被公司發掘要求撤銷文章,嗣後更涉及處分或離職。
A:我能理解員工受委屈並無法獲得適當申述反饋,心情定相當糟糕,將相關過程PO文在論壇,臉書來抒發,是現今勞工最常使用的方法之一。然而,雖文中說明並無提及任何公司資訊,但您的個人資訊或是臉書有無可能間接透露服務單位,甚至該論壇也是貴產業最常使用的? 假設是你身邊同事碰巧看到也耳聞相關事宜,就相當容易被影射是你,建議未來抒發心情還是與家人、親近朋友聊聊,就算最要好的同事也避免提及,職場上無永遠的朋友!!

綜合建議:
1.評估是否仍有意願繼續任職?
如果已經無太大意願就好聚好散,妥善交接工作,並確認離職證明上有無不利於你尋找下份工作等內容。
2.公司處分事由合乎規範? 甚至以懲戒,違反工作規則重大事宜解雇?
如果已經有接獲公司高層主管或人資部門通知解雇相關事宜,在面談時得使用錄音APP(無需特別告知),在尚未取得雙方共識之前勿簽屬任何書面文件,倘若您心已不在此,而公司用違反重大規則勞12-4來解雇,請務必提出申述不符合法令,自己則以勞14-4來敘述要求執行預告期和資遣費!
最後如果和公司無法達成初步協議,千萬記得繼續正常出勤工作,同時向當地勞動機關提出申述,迫使公司面對更公正的仲裁,以保護自身權益。

北市勞動局: https://is.gd/zpvyUY
新北勞動雲: https://ilabor.ntpc.gov.tw/page/labor-dispute-resol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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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這種情形,可以至地方勞動部做申訴,請他們協助和協調,但是事先的一些記錄要存檔,以便到時候可以做證明用,以上供參考,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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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議保留相關的LINE紀錄(要有日期,包括群內與私LINE), 若人資或主管明確通知離職(資遣或開除),建議至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動局(或主管單位)申請勞動調解,訴求為不當解雇,但詳細的部分,建議你可以到法律扶助基金會或是縣市政府勞動局的勞動法令諮詢的部分,將所保留的資料提供給專業人士評估
目前看你敘述的狀況,可能讓你繼續留在原公司的機率不高,建議盡早打算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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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從這段文字中了解到,感受到是盡力保持客觀說明的,相信對於您目前來說是很不容易的。

有幾個思考面向與建議提供:
1. 小主管與組經理謾罵或質疑的態度,是近期在您身上才發生的,或是其實早就在其他人身上有跡可循?如果是前者,或許要想看看是否近期有發生什麼誤觸主管地雷的事情;而如果是後者,繼續待下去很可能會有更多不愉快。

2. 看到結尾的地方有提到公司對您似乎有不同的安排,甚至是對待的手段,這些調整是否符合正常流程或者符合勞動契約所規範,就要特別注意如果有不當動機或是劣於原本的約定,就很可能違反調動五原則。

3. 認為您尚未做出決定可能有包含求學在內的考量,這部分就得由您去綜合評估現在離開的話,包含經濟、下份工作條件在內的因素等,以及目前的工作狀態是否能夠支撐到課業結束。

4. 留下證據是相當重要的一環,能錄音就錄下來,不能的就截圖文字紀錄,包含公司郵件、通訊軟體等,另外公司對您的後續安排與原本的是否有不利對待,都是很重要的證據。

5. 為何公司或主管能夠清楚知道文章是您發布的呢? 是否影射的較為明顯、是在與主管的共同平台或是明確的個人帳號上發布,也建議您未來在發文前再做三思,甚至進一步避免言者無意,聽者有心的情況發生。

6. 認為您在此工作也任職相當一段時間了,我想至少是新主管上任的1年半,雖然後續不愉快,但會建議,盡量客觀地反思這段時間的變化,是很突然的或是有跡可循,不論是自己誤觸職場潛規則,還是不小心遇上可怕的主管,相信都能成為您未來面對職場的經驗。

以上分享,希望能給您幫助,並祝福順利度過目前的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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