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3/4/21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入職後老闆反悔當初談好的Offer,要砍薪水

3月中時我到了新公司任職,目前剛滿一個月。
當初跟老闆面試時,講好的offer條件是試用期三個月薪水35k,過試用期正式聘用薪水38k。

結果昨天老闆私下找我聊,對我說他覺得我的工作上手度不如預期,再加上公司有其他幾位同職位但比較資深的同仁,薪水區間也才在33k至35k間,工作經歷也比較長,所以他對我說他認為他當初面試時開高了,對我說變成試用期薪水33k,正式職35k。

我當下沒對老闆說「好」,只是對老闆說:「目前還不到三個月試用期,是否可以等試用期到了再談薪水的事情?接下來我會好好表現。」,老闆對我說「好」,但他並沒有調整過試用期的kpi。

其實我覺得很納悶,畢竟當初面試時老闆對我之前的工作經歷表示肯定,才會開出這樣的offer吧?但現在工作才滿一個月,他就後悔想砍價,這樣是否很沒誠信呢?這樣的做法是合法的嗎?

目前的想法是接下來的兩個月努力工作,如果過了這兩個月老闆還是堅持要砍價,那我應該就會換工作了!想請問大家有沒有建議什麼好方法能讓我為自己爭取權益呢?還是遇到這種類型的老闆我只能認賠殺出了?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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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試用期間勞工也是廣義的正式勞工,只是公司對於終止契約上的判斷權力變大而已,勞工其他的勞動權力不應此降低。有關薪資條件上,若是雇主已經明確說明試用期間35K與試用期後38K,就應該依照合約去履行,兩個層次分享。一、試用期減薪就必須經過勞工同意,不能片面減薪,若次月未依規定給付薪水,很有可能有薪資未全額給付的問題,勞工也應該向雇主表示。二、若對於勞工工作表現不滿意,雇主大可使用試用期期間的終止權力即可,又或延長試用方式多方考察,但目前雇主都把歪念動到試用期後,那看來其中必有蹊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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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覺你是個認真、注重細節的人,但也容易感到緊張與不安。老闆似乎對你的表現有疑慮,這讓你很挫折,同時也擔心你的薪資受影響。我理解你的處境,因此建議你不妨採取以下行動:

1. 與老闆詳細討論你的KPI,並確認你需要改進的是哪些地方。這樣可以讓你更清楚自己的努力方向,以達到老闆期望。

2. 提出一些具體的改善方案,來展示你對這個問題的重視程度。例如,你可以建議雙方如何調整溝通模式,或主動提出學習計畫,並定期向老闆報告進度。

3. 如果你的改善方案中,需要老闆或公司提供額外資源,請先想出一個很有說服力的理由,再按流程提出申請。

至於薪資問題,我建議你可以:

1. 在一定時間之後(比方再1~2週),主動找老闆討論薪資問題。你可以向老闆解釋你當初接受這份工作,是基於當時談好的薪資條件,如果老闆現在要調整薪資,你希望雙方能夠再次協商以取得共識。

2. 如果你們再次達成協議,你可以客氣地要求簽屬一份協議書,以確認薪資調整的具體條件和細節。

最後,我建議你保持冷靜和專業,繼續展示自己的價值和潛力。你可以將此問題視為一個機會,一個讓你向上發展的機會,提升老闆對你的評價。我相信你可以!

當然,如果最終發現老闆就單純是想凹你,那就沒啥好說了對吧?

當初面試時老闆對我之前的工作經歷表示肯定

= 所以開了一個可接受的條件

老闆私下找我聊,對我說他覺得我的工作上手度不如預期

= > 所以要回歸跟表現符合的薪資條件

如果是這樣解釋 我覺得合理

但如果你不想就這樣

你可以在試用期這段時間 把你最好的 表現出來

或許 有機會能達到當初所談的條件

甚至未來有可能可以更好~

加油! 勞資本來就是互相在觀察對方 看對方帶來的效益決定付出的條件

為了38000,你死命鏖戰,上告勞工局,一定可以拿到的,加油。
然後拿這樣的薪水,努力待過30年退休。
職場的未來,看看身邊的同事就知道了,他們的模樣就是你的未來。
是我趕快在104投履歷,繼續找尋新工作,跟錯老闆人生一輩子黑暗了,我就是跟錯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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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狀況不是很理想,但溝通的時候沒有直接反應不接受的態度很可惜,有疑慮就趕快開履歷騎驢找馬了!告勞工局是你的權利,但花精力趕快轉換咖實在,因為你告贏了在公司也黑掉了,也待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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