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1-25歲
公司在周末辦教育訓練,這算加班嗎?
我是聽說有公司會把團建跟教育訓練辦在一起,也算是一種員工旅遊的概念,這我沒話說,但我公司是把教育訓練辦在周末;補充一些我們業界的新知,還不准翹課除非很嚴重的事情才可以請假,這這算加班吧? 可以要求公司給補休嗎?
★情況1:如果是公司強制或強迫員工參加培訓,那就要給加班費或換補休。
★情況2:如果公司沒強制或強迫員工參加培訓,那就是勞工自願的,自然也沒有加班費、換補休的問題。
※參考實務見解:
勞動部(前勞工委員會)80年6月8日(80)台勞動二字第14217號函釋:
「事業單位於正常工作時間外辦理訓練或集會,如該訓練係屬勞工教育訓練,或該訓練、集會係屬自願性參加者,則該時段不屬工作時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4年度壢勞小字第19號民事判決也採此見解)。
勞動部(前勞工委員會)81年1月6日(81)台勞動二字第33866號函釋:
「雇主強制勞工參加與業務頗具關連性之教育訓練,其訓練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惟因訓練時間之勞務給付情況與一般工作時間不同,其給與可由勞雇雙方另予議定。又訓練時間與工作時間合計如逾勞動基準法所訂正常工時,應依同法第24條規定計給勞工延長工時工資。」
參考資料來源:台灣法律論壇
https://taiwanlawforum.com/2021/08/10/%E5%81%87%E6%97%A5%E5%9F%B9%E8%A8%93/
1 有公司會把團建跟教育訓練辦在一起,也算是一種員工旅遊的概念,這我沒話說,但我公司是把教育訓練辦在周末;補充一些我們業界的新知,還不准翹課除非很嚴重的事情才可以請假,這這算加班吧? 可以要求公司給補休嗎。
2 把教育訓練辦在周末,教育訓練補充業界的新知,提升員工產業競爭力,雖佔用周末,但仍屬公司提供員工新知學習的機會,立意良善。
3 當公司的作為對員工訓練,立意良善,反過來員工仍要求公司提供補休,以後的教育訓練機會,應該會自動消失。
4 公司與員工屬共同體,教育訓練公司額外支出訓練費用,獲得新知為員工,然員工還要求算加班,會讓公司推往苛刻型組織移動。
5 祝福您。
非正常上班時間進行與公司業務有關的集會或是會議都算工作。
就算下班收取公司主管或同事有關公司業務相關的訊息都算加班。
如果又是公司要求的且一定要出席就應循勞基法給與相應的加班費用。